关于印发《盘锦市关于组织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次数:145

盘爱卫字[2016]6号

各县区政府、经济区、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盘锦市关于组织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盘锦市第28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市爱卫会决定,在今年4月份,组织全市开展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为“讲究卫生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为确保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将《实施方案》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达到“环境更加优美、市容更加靓丽、村屯更加洁净”的工作目标。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自查及综合治理。城市要彻底清理、清运越冬垃圾;整理、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设施,要做到排水设施通畅、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掏物无积存、照明设施完备、垃圾收集设施整洁齐备;清理违章搭建和不规范的广告牌匾。村镇要认真清理、清运农村村头、路旁、集市、河渠、铁路公路两侧堆积的各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等问题;清理居民庭院,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

    (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预防疾病流行。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要结合辖区实际,在4月10日前集中开展春季防害消杀工作。以公共绿地、人防工事、暖气沟、下水道、窨雨井等公共地段和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食品加工厂的病媒易孳生点位为重点,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要做好辖区内病媒生物检测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化学、生物等方法集中灭蚊蝇,从源头上切断病媒传播途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爱国卫生运动氛围。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清洁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开设红黑榜栏目,表扬先进,曝光脏乱差现象。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人人爱卫生、个个讲清洁、群众全员参与、社会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社会各单位(厂院区)和居民家庭的卫生治理工作。全市各单位要切实搞好各自室内外的卫生治理工作,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放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标准要求。各社区要组织好居民家庭的卫生整治活动,同时还要发动居民整治好楼院、楼道的卫生。

    (五)狠抓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治理。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影剧院、商场超市、宾馆、公园、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洗刷垃圾收集盛放设施,清理废弃物,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美化、绿化庭院环境。特别是通往红海滩等旅游风景区的道路沿线要作为清理的重点。

    (六)集中整治公共交通车辆的卫生。 全市各类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出租车)的车内外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车内要设立禁烟标志,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七)整治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城区入口及城市段铁路沿线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设置得当,整洁完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重点做好羊圈子镇、古城子镇境内的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八)整治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施工现场达到卫生标准、作业围档符合要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平地净。集贸市场达到设施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保持市场内干净整洁,无场外经营现象。

    (九)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要以各种形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春季各类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大控烟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3月20日—3月31日,宣传发动部署阶段。全面做好清洁月的宣传、组织、摸底调查和发动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第二阶段  4月1日—4月10日,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开展灭鼠、灭蟑和熏杀越冬蚊蝇工作。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要分别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方案。

    第三阶段  4月10日至30日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阶段。

    全市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同时4月24日至30日为市、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扫除周”活动。今年,市爱卫办不集中组织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由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自行组织。市爱卫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  5月份为检查验收评比阶段。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届时,省爱卫办也将对我们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5月5日前,各单位要把清洁月总结材料上报市爱卫办。

    四、几点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经济区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市直机关工委要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情况。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任务特点,制定本系统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二)强化监督,注重效果。爱国卫生清洁月期间市县区要设立公开电话,认真接待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除四害等方面的投诉,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及时加以解决。各级爱卫办要对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并监督检查。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全市清洁月活动情况予以通报。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县区、经济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期间要采取集中整治、突击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使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抓好成果的巩固,特别是对难管、容易反弹的地方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投诉电话:0427-2824265    (微信)1384274****

    联系人:侯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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