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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2001年)

发布时间:2010-05-24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580

城乡人民生活

【城市居民收入】

    2001年,盘锦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09元,同比增长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一、工资性收入继续增长。全年城市居民按家庭人口平均的工资性收入为4792元,比上年增长5.4%。

    二、非职工收入幅度增长,占实际收入比重上升。按家庭人口平均计算的非职工收入为2481元,比上年增长7%,占实际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3.8%上升到34.1%。其中,年人均个体被雇收入为104元,比上年增长38.7%;年人均其他劳动收入为369元,比上年增长82.7%;年人均转移收入为1867元,比上年增长1.5%。

    三、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继续拉大。在抽样调查的居民家庭中,10%的最低收入家庭年人均生活费收入为2535元,比上年增长22.5%,比全市的平均线的7209元少4674元,仅为最高收入户的17.2%。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两者收入差距,由上年的10795元扩大到12244元。

【城市居民消费】

    2001年,盘锦市城市居民消费支出继续增长,消费热点集中在交通和通讯、娱乐文教服务方面。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075元(月人均423元),比上年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城市居民的食、衣、住、用、行(含交通和通讯)、医、教(含文化娱乐消费)等七种八类消费性支出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杂项用品消费呈下降趋势,比上年下降30.1%、13.2%、8.9%。而交通和通讯、娱乐文教服务消费继续上升,年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为539元,比上年增长44.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6%。其中,交通费支出增长20.8%,通讯支出增长57.0%。居民用于通讯工具支出比上年增长6倍。截至12月末,移动电话百户拥有量已达58部,比上年增长2.2倍,通讯工具的发展使居民电讯费支出同比增长28.5%。城市居民用于教育方面的消费年人均达369元,比上年增长20.2%,用于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年人均131元,比上年增长39.1%,两类支出共同拉动娱乐文教支出增长15.5%。由于职工下岗现象增强了城市居民竞争择业的意识,促使人们不断提高自身文化水平,成人教育支出大幅度增加,年人均用于成人教育支出增长0.6%。家长望子成龙而舍得在子女教育上的投资,为培养子女的业余爱好,或专业特长,大部分参加书法、绘画、钢琴等艺术课程学习,甚至不惜重金进入到重点学校或专业学校,使其他教育支出增长1.4倍。

【农民收入】

    2001年,市委、市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展卓有成效地工作,虽遇春季干旱缺水的严峻形势,农业却做到减产不减收。抽样调查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05.7元,比上年增加5.5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三位。工资性收入人均977元,比上年增加44.4元,增长4.8%。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的收入人均为412.5元,增加8.2元,增长2%(乡村中工作的乡村干部与教师工资及奖金的稳步增长);在本地企业得到的收入人均207.3元,增加61.3元,增长42%。乡镇企业通过体制与经营机制的转换,运行质量提高,企业效益提高,农民从乡镇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非农收入的重要渠道。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人均357.2元,减少25.1元,下降6.6%。

    家庭经营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家庭经营收入人均2387.2元,增加67.5元,增长2.9%。主要来源于农民从事一、二、三产业经营。2001年,农民从事一、三产业得到的收入增加,二产业则略有下降。农民从事农业纯收入为1455元,增加63元,增长4.5%。在农业生产面临严重春旱的情况下,通过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优质水稻的单价,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河蟹养殖成为农民增收新的亮点,渔业纯收入人均269.5元,比上年增加20元,增长8.0%;牧业收入人均160元,比上年减少21元,下降11.6%。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人均为141.5元,比上年减少106.4元,下降42.9%(利息收入减少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农民生活】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农民进一步改善生活。2001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2322元,比上年减少106元,下降4.4%,近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但生活消费支出中的八大类支出有增有减,消费结构出现新变化,居民生活质量并没有根本下降。

    一、食品支出呈现增长,主、副食消费支出发生根本性变化,膳食结构趋于合理。农民全年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人均为1098.4元,比上年增加15.4元,增长1.4%。其中,人均主食支出273.9元,比上年减少11.6元,下降4.1%;人均副食支出602.7元,比上年增加28.3元,增长4.9%;其他食品支出与在外饮食支出分别为182.5元、29.4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食品消费的特点是,农民主食支出额及占食品支出的比重逐渐减少与下降;而营养化程度较高的副食支出额及占食品支出的比重出现增加或上升。农民消费肉制品、蛋类及蛋制品、水产品、酒与饮料人均分别为19.6公斤、15.2公斤、9.5公斤、23公斤,分别比上年增加0.1公斤、5.7公斤、2.7公斤、0.7公斤,而主食中消费粮食人均为215.6公斤,比上年减少17.9公斤。农民主食消费逐渐向副食倾斜,膳食结构更趋于合理。

    二、衣着消费支出人均为192.7元,比上年减少13.4元,下降6.4%。农民购买服装成衣化,消费面向中低档服装。衣着消费支出的下降与衣着类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走低发生直接关系。

    三、住房面积微增。农民人均居住面积27.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人均住房价值10252元,比上年增加198元,99.6%的住房为砖木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但是2001年,农民建房较少,建房支出人均为323.7元,比上年减少80.3元,下降20%。由于春季干旱无雨,农业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收成尚不明朗,部分想建房并且已做好准备的农户推迟盖房时间,致使建房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四、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为93.3元,比上年增加2.8元,增长3.1%。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进一步增加。年末,每百户农民拥有洗衣机82.6台、电冰箱32.8台、空调机0.8台、移动电话23.8部、彩电97台、录放机10台、摄像机0.8台、组合音响16.3台、摄像机12架,分别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家用计算机、中高档乐器每百户分别拥有3台、2.3台,实现零的突破。

    五、医疗保健支出、文化服务支出分别为123元、191.9元,比上年减少18.8元、34.3元,下降13.3%、15.1%。交通通讯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分别为188.9元、110.3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2.7元、9.9元,增长7.2%、9.9%。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宣传】

    各级消费者协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围绕“绿色消费”年的主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48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万元。“3·15”期间,各级消费者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市消委会同盘锦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联合推出“3·15”专题晚会;各级消协组织分别在主要商业街建立消费者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投诉300多件,散发传单3万份,促进了全市消费者“绿色消费”观念的提高。各工商协会组织针对农民消费的特点,在高升、沙岭、太平、于楼等地开展“宣传下乡”活动,并邀请市司法文工团进行多场文艺演出,收到了积极效果。

【社会监督】

    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深入开展打假维权工作,建立市、县区、工商所三级打假维权协作组织,划分责任区域,采取重点排查、城乡合围、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对全市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1000多万元,清理取缔造假窝点30处。积极开展评选推荐活动,辽河商业城被评为国家级诚信单位。

【投诉受理】

    2001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72件,办结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各级工商机关以12315维权网络为依托,对涉及饮食品、药品、保健品、家用电器、农用生产资料等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00余件。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投诉的数量比上年增加2900多件,增长30%;通讯器材中的手机投诉所占比重较大,约占投诉总量的37%;投诉领域逐步扩大,年内在商品房销售领域、中介代理、公用消费等领域的投诉比重有所增加;假冒伪劣商品投诉仍高居不下,共受理3270件,占投诉总数的55.7%。

 

计划生育

【概况】

    全市出生人口1.09万,人口出生率8.85‰,自然增长率5.62‰,计划生育率99.73%,综合节育率90.5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全市累计有2187对夫妇符合生育两孩条件而献出生育指标,自愿生育一孩。年内,盘锦市获得辽宁省婚育新风进万家特殊贡献奖,有12个单位分别获得全国和省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兴隆台区政府和大洼县城郊乡政府被省政府授予辽宁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单位称号;市、县区药具站被省评为甲级站,盘山县药具站被省评为“十佳站”;王桂华等7人被评为辽宁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01年,是婚育新风进万家开展的第三年,全市普遍进行总结、验收,并迎接省检查验收。在活动中,坚持科普开路,广泛传播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实行网络、阵地、窗口、媒体四轮联动。为充分发挥宣传服务阵地作用,狠抓村人口学校、中心户和计划生育服务室的规范建设,普遍更新宣传标语、口号、图板,内容达到温馨怡人的效果。利用人口学校、中心户课堂集中教学,开展咨询和辅导。村计生服务室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加强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全市共有1742个计划生育中心户,已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其中,一类中心户占35%,二类中心户占65%。

【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下发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的通知。各县区计生局按照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状况,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市计生委为6户包扶户送去化肥、药品,为盘山县孙家村解决1万元抗旱资金。县区组织生殖健康服务队,利用农闲时机,深入到每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家中,定期为其查病、治病。幸福工程活动深入开展,为贫困母亲累计投入使用救助资金50余万元,累计救助对象800余户。

【优质服务】

    全市有60%的村达到省“优质服务合格村”标准,90%以上的居民委(社区)达到省“优质服务合格委(社区)”标准。以乡镇为单位,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覆盖面达到10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重点强化乡镇服务所建设,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之中。全市普遍成立乡镇服务所,甲级乡镇服务所达60%以上。计划生育节育技术服务功能和技术人员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能够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为给育龄群众以更大的实惠,对计划生育优待与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将优待与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列为计划生育满意率考核时的“一票否决”指标。农村献标家庭增拨奖励费得到落实,市计生委将全市献标家庭基本情况全部录入微机,实现微机管理。加强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工作,通过专题调研,出台新的独生子女保险操作办法。全市独生子女投保金额累计达800余万元。

【信息系统建设】

    市计生委通过建立育龄妇女信息数据档案库、撰写《计划生育报表格式定义大解密》、下发《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等方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利用微机生成报表。

【构建城区计划生育网底工程】

    年内,抓住社区改革的机遇,选举产生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委员会,选配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员,成立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网络。

【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年初,市、县区政府分别与公安、工商、劳动、民政等相关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各县区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召开相关部门的研讨会,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公安等部门积极主动地与计生部门配合,特别是在清理整顿流动人口统一行动中,计生干部与公安干警一道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切实解决多年存在的治安、计划外怀孕等难题,把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市广电局、日报社免费开设计划生育栏目,优先播放、刊发有关计划生育的新闻、稿件。市政府《转发市计生委关于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确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市积极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与法定代表人签状率达90%以上。

【计划生育综合性改革】

    2001年,盘锦市被省确定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市。在合并乡镇、社区改革、税费改革、机构改革等工作中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稳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村级组织为载体,建立村民自治组织网络,做到村有计生领导小组、计生主任,下有中心户长。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等工作内容,村与每对育龄夫妇签订计生合同,群众自觉履行计生义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召开乡村计划生育基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心户长岗位练兵、加强乡村计生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并得到扎实开展。加快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为达到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起草《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操作指南》,规范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社区医疗点、警务室,形成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加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在兴隆台区建立两个试点单位,并于8月末召开了全市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城区社区计划生育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推开。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在上年改革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减少考核层次,减少考核内容,进一步改变突击性检查的方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基层尤其是村级进行季度工作抽查。市计生委在每次的季度工作抽查中,实施分类考核,将全市乡镇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好的免检,重点抽查差的乡镇、街道。在抽查中做到了边检查、边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深化计划生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保证有高素质的人才管事,市计生委出台《关于实行村级计划生育主任、计划生育中心户长竞争上岗制度的通知》,要求村计生专职干部和中心户长全部实行竞聘上岗,通过引进竞争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在公开竞聘的同时,坚持不断提高,立足整顿的原则,全面开展对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在村级计划生育干部中,开展“一口清、一遍成、样样清、数数实”竞赛活动。通过苦练基本功,提高村级计生干部业务水平。在纪念《公开信》发表21周年之际,举办全市演讲大赛,为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市计生委举办全市乡镇节育技术人员置取宫内节育器使用技术培训班和全市、县区计生局科技股长、技术站长及乡镇节育技术人员培训班,全市乡镇、街以上计划生育技术管理人员及节育技术人员培训班,提高全市计划生育节育技术人员服务水平。深入基层授课,进行面对面地培训指导。在中心户整顿工作中,通过学习丹东经验,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开展中心户长练兵活动,形成广大育龄群众参与的局面,育龄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均大幅度提高。村计生主任全部实行竞聘上岗。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平均年龄为35.12岁,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其中高中以上的有142人,中共党员34名。

 

老龄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老龄工作】

    一、市老龄办下发〔2001〕51号文件,要求各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5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庆祝活动。并确定10月为《老年法》宣传月,在全市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高潮。宣传月期间,印发《老年法》小册子1万册,宣传提纲2万份,供基层学习和宣传。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画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在市委老干部局门前悬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的大幅宣传标语;在市政府广场主办以“庆祝新世纪第一个重阳节”为主题的宣传画廊,体现对老年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展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精神风貌。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老龄办分别在闹市区张贴宣传标语,组织五支秧歌队利用早晚时间进行表演宣传,围观群众达万余人次。检查落实《老年法》的实施情况。10月初,县区人大、政协、司法部门、老龄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县区落实贯彻《老年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老龄办工作和老年事业的发展。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宣传贯彻《决定》精神,促进全市老龄工作的开展。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之后,及时转发到县区及基层,反复学习,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起草了盘锦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的报告意见》。针对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到县区及场乡镇抓好宣传和调研工作。市老龄办于12月28日召开“全市老龄工作调研成果及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8个单位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经验,交流调研成果。盘山县民政局一次拨款10万元为高升镇敬老院修建房屋,拿出5000元改善老人的伙食;盘山县大荒农场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2万元用于改造敬老院设施及改善老人生活;盘山县甜水农场为敬老院投资2万元修建休息娱乐为一体的小凉亭,改善老人活动环境;大洼县在重阳节拨款1.2万元,对特困老年人、老党员、老干部、百岁老人和3个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大洼县榆树农场为敬老院投入3万元修缮房屋、安装自来水、修路建桥;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把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敬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社区建立11个离退休老年活动中心,面积达6000平方米,配有几十种老年健身器和体育器材,投入资金40万元。

    三、走访慰问,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继续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5160个,与市慈善总会联合,组织偏远农村的老人到城里观光游览,为敬老院购买取暖煤。在庆祝新世纪第一个重阳节系列活动中,各级党委政府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力度大、落实广,社会反映极好。

    (一)10月23日,市五大班子领导组成4个组,分别走访市县区的老红军、百岁老人、老劳模、特困老党员、特困老龄人、老干部和敬老院,送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计1.1万元。

    (二)县区和市直及大企业在敬老月活动中,分别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筹措资金46.6万元,在节日期间深入到农村和敬老院走访看望特困老年人、五保户和敬老院。华锦集团党委为3000余名离退休老年人发放节日慰问金16万余元;盘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专门走访22名比较困难的老干部、老工人。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捐款为老年人购买节日用品,并帮助敬老院打扫卫生、为老年人洗衣服等。

    四、欢度重阳节。10月25日(重阳节),中共盘锦市委在人民剧场召开近千人的“庆祝2001年重阳节大会”,市五大班子领导同市级离退休老干部出席庆祝大会,共同欢庆新世纪第一个重阳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忠平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50名少先队员手捧鲜花向大会献词;团市委副书记杨斌代表全市青年向老年人致贺辞,并祝愿老年人生活美满,节日愉快。会议期间由200多名老年人自编自演一台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文艺节目,市五大班子领导与近千名老人共同观看演出。为了烘托庆祝大会的气氛,在剧场门前张贴大幅标语“欢庆新世纪第一个重阳节,祝全市老年人福寿安康”,并悬挂四幅大红彩球标语及彩虹门。市公用局免费为节日播放音乐、喷射广场喷泉。两支曾荣获全市大奖的中老年秧歌队,在会场前载歌载舞。组织老年人到兴隆大厦专门举办“关爱老人,奉献爱心”大型游乐活动,“宋大房”为九月初九出生的老年人赠送节日礼物。市人大、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局、市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为老人们设宴共庆节目,并发给价值百元以上节日纪念品。盘山县、大洼县、华锦集团、盘化等单位分别开展不同形式的庆祝会。华锦集团、盘化等企业组织召开庆祝重阳节文艺演出大会。盘山县大荒乡党委专门邀请县文工团的演员到敬老院,为老人演出文艺节目。盘山县太平镇专门召开村一级表彰会,对14名好婆婆、好公公、好媳妇、好妯娌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关心下一代工作】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上级关工委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明确工作方向,增强历史责任感,提高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信心。
贯彻落实年初省关工委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会议及省关工委锦州基层关工委会议精神,召开县区及市直关工委领导参加的会议,学习省委副书记孙春兰的讲话和省关工委老领导郭峰、沈显惠和姬庆生的讲话,学习锦州基层关工委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关工委工作的新形势、新动向,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不断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市关工委在组织成员充实、调动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再次增补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员,新增补名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县区基层关工委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

    三、以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党爱国教育活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活动中,广泛开展“知党、爱党、跟党走、做合格接班人”系列活动。举办骨干培训班,为基层关工委培训40余名骨干报告员。兴隆台区关工委举办培训班3期,训练骨干46人次。盘山县古城子乡五老宣传组出资制作40幅党史图片,骑车或徒步穿插全镇二十几个村屯学校巡回展出,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知党、爱党、永远跟党走。全市共组织党史报告会89场,受教育1.16万人。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市关工委、市教委关工委购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党的辉煌历程”小册子1500余本,发放给中小学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人人读书、人人写读书笔记”活动,并由各学校对读书活动进行本校评选报送市审评,经市筛选分别报送省、全国参加评选,其中进省级19篇、进全国等级12篇,分别获得证书和奖品。辽化小学、市实验小学、兴隆台区一小、高升镇中心小学4所小学少先队被省授予“创建李大钊英雄中队”称号。组织授旗仪式,各有关单位领导及2000余名少先队员出席仪式,市委常务副书记出席授旗仪式并讲话。在纪念“九一八”70周年之际,市关工委下发《关于纪念“九一八”事变7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同时转发省关工委《关于纪念“九一八”事变70周年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市关工委为基层关工委订购50册“下一代”杂志第8期和9期合刊本,以其登载的“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九一八”事变有关资料,供基层关工委学习。市关工委于8月28日举办全市报告员骨干培训班,参加培训50余人。两县两区及石山种畜场、市交通局等单位关工委也都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同时还组织部分教师和学生到沈阳参观“九一八”纪念馆,并进行座谈,写观后感;根据省关工委的要求,各中小学校关工委小组组织开展“勿忘九一八”读书活动,部分单位组织诗歌演唱会、文艺演出、观看抗日影片、开设宣传板报、举行图片展、印发宣传单等活动纪念“九一八”70周年。

    四、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坚持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在“两法”宣传教育中,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文艺、新闻媒体和课堂多种形式,开展“两法”宣传。年内,全市有法制教员97人,作报告239场次,听众2.66万人次。

    五、继续办好家长学校。年底,全市家长学校已达502所,市、县区家长学校都有自己的典型。市第四中学出席在锦州召开的全省基层关工委经验交流会,并介绍了经验。盘山县六老讲师团、大洼县家长学校讲师团,经常有计划地深入家长学校讲课或办教师培训班。市教委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关工委顾问付宝钧,市第四中学家长学校领导小组组长钟祝三,常年奔走于各学校,进行讲课,培训师资。年内,盘山县被省教育厅评为家庭教育示范县。

    六、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全市有青少年帮教小组121个,帮教工作者354人,被帮教青少年870人。市关工委积极参加省关工委组织的“控辍助学,献爱心”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关工委成员开展捐献活动,共捐款近4000元。其中,支助朝阳贫困地区学生近2000元,其余支助双台子区贫困学生。为兴隆台区于家小学四年级一患骨癌学生捐款4000元,兴隆乡关工委、团委向兴隆乡中学、八里中学师生发出献爱心号召,捐款7200余元。

 

慈善事业

【组织建设】

    盘锦市慈善总会现有单位会员95个,个人会员287人,理事114人,常务理事51人。在会员管理工作中,总会继续在会员中开展“双五”活动,即每人每年订阅一份《慈善》杂志,每人每年向老年人表示一份爱心(各送50元钱)。通过会议、通讯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会员活动小组的功能,促进会员间的联系和沟通。严格执行市慈善总会机关工作“十则”,时刻铭记“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总会宗旨,坚持学习,不断充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并针对市慈善总会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进一步完善“一职多能”的慈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对财务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完善工作。9月,市审计局对总会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各项财务收支合理,清楚明白。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征订《慈善》杂志281份。市慈善总会与盘锦广播电视报社和盘锦广播电台共同在《盘锦广播电视报》和盘锦广播电台节目中,开辟《慈善之光》和“夕阳正红”两个慈善宣传栏目,共刊发《慈善之光》45期,发表慈善信息、文章计3万余字,播发“夕阳正红”365期,计300多小时。参与《中华慈善年鉴》资料提供工作。召开有企事业单位和各机关团体等人士参加的“慈善事业与道德建设研讨会”。

【善事活动】

    市慈善总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四个单位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发起“迎接新世纪,助老献爱心”系列活动。富祥酒楼、华缘宾馆、双台子区水产总公司、市烟草专卖局等企事业单位,慷慨解囊,向老年人献爱心;老精华眼镜店总经理郑朝旺、超级表行眼镜店总经理王伟玲、金园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负责人郑亚秋等知名人士,纷纷响应号召,参与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兴隆宾馆、市政府接待办、天赐玉酒店、省电信公司盘锦分公司、盘锦大酒店积极承办邀请农村老年人进城游览活动,共迎接40名农村老人进城作客。3月,市慈善总会与市力生体育用品商店向缺少体育器材的市聋哑学校和盘山县胡家中学赠送价值3万余元的体育用品;8月,市慈善总会为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家住盘山县的一名特困大学生,联系暑期家教工作,解决了面临的交纳下一学期学费的困难;9月,为曾经获得2000年全国残运会75公斤级女子举重亚军的丁莉解决因备战2002年全国残运会,而遇到的既要上班工作,又要寻找训练场地、聘请教练、参加训练等多种困难。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为双台子区肢残人协会和市聋哑学校捐赠的数十套办公桌椅,改善其办公条件。5月中旬,慈善总会与广西北海凯运药业公司盘锦办事处合作,在市区的8个街道办事处,免费为社区老年人检查身体,3000余名老年人接受了健康检查;5月末,总会在盘锦森嘉蛋糕西点屋的支持下,开展向全市百岁老人赠送生日蛋糕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夕,市慈善总会会同盘锦森嘉蛋糕西点屋、市富祥酒楼走访看望市社会福利院的儿童,并赠送价值2000余元的节目礼物;10月,在重阳节来临之际,桃园新村大酒店、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同为居住在渤海街道的两位百岁老人举行一次隆重的节日庆典,共庆重阳佳节;12月初,市慈善总会与双台子区肢残人协会合作,在“国际残疾人日”组织部分有志、有才的残疾人士,在兴隆宾馆演出一场精彩的文艺节目。演出得到兴隆宾馆全体员工的热情欢迎,员工们纷纷自愿捐款,向残疾人献爱心。

【资金募集】

    市慈善总会在开展募集资金的工作中,始终注意做好日常劝募与善事活动劝募相结合,定向劝募与不定向劝募相结合,并认真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自愿,不搞任何形式的强制;坚持个别拜访,不搞大轰大嗡;坚持走出去,不坐家消极等待;坚持以情感人,不搞空洞说教;坚持经常,不搞一阵风),注意抓住时机,联系有关单位,通过开展善事活动募集款物。通过努力,全年共募集款物30.8万余元。

 

民族宗教

【民族工作】

    一、采取措施,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市民宗委会同市财政局及两县民委对大洼县荣兴朝鲜族乡的蚬虾混养项目和盘山县陈家乡朝鲜族村泥鳅鱼养殖项目,进行考察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将立项报告等有关材料分别上报给省民委和省财政厅,并为两个项目争取资金40万元,扶持民族经济的发展。年初,对全市少数民族经济、产业结构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较全面、详实地掌握民族经济的发展情况,为未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0〕33号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

    二、强化民族文化、教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6月,在市湖滨公园举办大型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游园会,有近500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气氛热烈;举办回族画家胡泽涛“情系鹤乡国画作品展”,展出作品近百幅,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专家、各界人士的赞誉;10月,举办全市朝鲜族老年人歌咏比赛,丰富少数民族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9月,组织少数民族作者创作书法、摄影、美术作品,选出精品20多幅,于10月送省参加辽宁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书法、摄影和美术作品展。拨专款2万元,帮助大洼县朝鲜族中学解决办学中的困难。6月,为参加省朝鲜语文学会第五届代表大会,组织本市朝鲜族语文工作者撰写6篇论文送省参评。按照省民委关于在全省实施民族文教工作《星光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盘锦市的实际,就实施《星光计划》形成初步意见,已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汇报,市民宗委同教育、文化、体育、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落实协调小组成员,为下步实施《星光计划》奠定了基础。

    三、深入基层搞好调研工作。3月,新组成的市民宗委领导班子利用近10天时间,深入到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对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情况,促进民族工作。对城市民族工作情况展开调研,并就有关问题和未来的工作想法向省民委作专门报告。对全市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情况进行调查,并将情况和意见呈报省有关部门。为全面掌握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情况,对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为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的工作提供依据。

    四、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春节期间,随同省民委领导对全市少数民族贫困户、代表人士和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山东“阳信事件”发生后,按照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回族群众的工作,消除其对本市的影响,确保民族宗教界的稳定。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努力为少数民族作实事。召开了“祝福新世纪,迎新春佳节民族宗教界人士茶话会”。积极与油田和地方有关部门协调,完成市回族沐浴馆的接水、接电工程,彻底解决了市区回族群众履行民族风俗习惯面临的困难。帮助市回族群众成立沐浴馆管理组织,解决沐浴馆在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为加强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管理,依据《辽宁省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市民宗委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清理整顿。中办〔2001〕23号文件下发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和座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摆问题,研究措施,以中办〔2001〕23号文件为动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宗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召开宗教界人士迎新春茶话会,回顾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畅谈新世纪开局之年的宗教工作。3月下旬,召开全市民委主任扩大会议,贯彻省宗教局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1年宗教工作。根据省宗教局会议的要求,4月,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宗教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宗教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未来的宗教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6月7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宗教和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市委副书记郭兴文、副市长宋文利到会,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宗教工作做了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力量,为做好宗教工作奠定了组织保证。

    二、依法管理,确保宗教界的稳定。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法规,3月,市、县区两级宗教工作部门完成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检查工作。通过年检,提高了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大抵制宗教渗透活动的力度,3月21日,市、县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和处理了韩国基督教会会长尹仁汉到荣兴朝鲜族基督教会进行非法传教渗透活动,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盘山县民宗委及时妥善地制止盘山县陆家佛教点私自扩建问题。8月,对已明确规定不作为宗教场所只作为景点的大洼县田庄台关帝庙和盘山县二夹村关帝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违反规定要求搞民间宗教活动的问题,及时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为尽快解决兴隆台区渤海基督教堂不依法登记的问题,随同省宗教局和省、市基督教“两会”到该教会做工作,促其尽快依法登记,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为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对已依法登记和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并分类造册,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提出处理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三、加强宗教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3月,协助市基督教“两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市基督教“两会”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基督教“两会”新的领导成员。市天主教“两会”成立后,协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其开展工作;协助完成了市天主教堂和市天主教“两会”办公场所建设前的申报等工作。经省宗教局批准,在市区内修建天主教堂和市天主教“两会”办公场所。选送3名年轻的有较高宗教造诣的信徒到省神学院学习深造。11月下旬,举办全市佛教界僧职人员培训班,近70名僧职人员参加了培训。9月27日,召开“盘锦市宗教界‘双文明’竞赛活动经验交流暨庆祝建国52周年歌咏大会”,盘山县东郭基督教会等5个宗教组织和个人介绍开展“双文明”竞赛活动的经验,信教群众演出了合唱、独唱、舞蹈等歌颂党、歌颂祖国的文艺节目,省宗教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1000多名信教群众参加大会。按照市委的部署召开宗教界揭批“法轮功”座谈会,宗教界人士愤怒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滔天罪行,决心与“法轮功”斗争到底。搞好调研,促进工作。4月,市民宗委领导班子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两县两区部分宗教场所进行调查研究,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宗教场所的活动和管理情况。按照省宗教局的要求,对本市宗教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制发各种表格,提出明确要求,较全面掌握了宗教方面的情况。按照省委统战部和省宗教局《关于认真做好在五明佛学院滞留人员劝返工作的通知》精神,组成由市民宗委及县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劝返小组,赴四川五明佛学院参加劝返工作,在省宗教局的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劝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