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据水文部门测报,辽河六间房水文站已出现1700立方米每秒洪峰流量,且辽河、大辽河水位持续上涨,可能发生中洪水。按照《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5日11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防汛预案及雨情、水情、汛情,适时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要继续做好监测预警、河道堤防巡堤查险及转移避险等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并执行每日报送机制,分别于每日17时前将防御工作情况上报市防办。
各级各类责任人要坚守岗位、深入一线、履责尽责,按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相应工作,全力保障安全平稳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