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
盘锦市气象台于7月14日12时解除暴雨、强对流橙色预警。当前,我市暴雨、强对流天气已经结束。据水文部门测报,7月14日8时,浑河黄腊坨流量3000立方米每秒。按照《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4日13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四级,停工、停学、居家办公等防汛紧急避险措施同步解除。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防汛预案及雨情、水情、汛情,适时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要继续做好监测预警,强化河道堤防巡查值守,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并于每日17时前将防御工作情况上报市防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和领导干部要继续坚守岗位、深入一线、履责尽责,按照岗位职责和四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全力保障安全平稳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