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盘锦市气象台于7月13日6时变更暴雨、强对流橙色预警,预计7月13日7时至14日20时,我市及渤海北部海域有大暴雨(100~180毫米,局部200~25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有特大暴雨(300~400毫米),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60~10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10级。
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3日7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防汛预案及雨情、汛情,适时调整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迅速部署,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实行每日2报,分别于每日7时、19时前将防御工作情况上报市防办。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防汛工作中,各级各类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巡堤查险、避险转移、抢排积水等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