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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将举办2025年全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

发布时间:2025-08-15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有力抓手,着力为职工创新搭建平台,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盘锦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由盘锦市总工会、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联合主办。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五小”创新成果转化、青年创新创效三个赛项。

 

(一)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专业性较强的创新成果申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赛项;

 

(二)在生产实践中的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申报“五小”创新成果转化赛项;

 

(三)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0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在生产实践中,通过创新创业活动,以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方式促进就业取得的创新成果申报青年创新创效赛项。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赛项,不得重复申报,大赛评审专家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项目的赛项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赛项、“五小”创新成果转化赛项申报条件

 

原则上2023年以来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参赛:

 

(1)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攻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环境,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对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的,推进技术进步,对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5)对企业经营管理、清洁环保、安全生产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二)青年创新创效赛项申报条件

 

原则上2023年以来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即可申报参赛:

 

(1)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9人,且团队中35周岁(含)以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2)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3)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社会信誉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项;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有清晰的技术方案和盈利模式,产品和服务初具成果;

 

(5)有一定的用户积累或者潜在用户;

 

(6)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三)不列入评选范围条件

 

所有参赛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的评选范围:

 

(1)已被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项目;

 

(2)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3)有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争议的项目;

 

(4)已获得历届市级(含)以上职工创新大赛前三等奖的项目;

 

(5)其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

 

 

四、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阶段(8月下旬)

 

由大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每个参赛项目至少指定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各赛项平均得分前12名的项目进入决赛。

 

(二)决赛阶段(9月上旬)

 

决赛分为现场展示与答辩两个环节。现场展示说明时间不超过8分钟(参赛选手需要准备PPT文件或实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组根据现场展示与答辩情况打分,根据平均得分最终确定名次。决赛时间及展示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项目申报人须填写《2025年全市职工创新成果大赛项目申报表》和《2025年全市职工创新成果大赛申报项目汇总表》,经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核实,并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有参赛项目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可附加提交。

 

8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版材料(一式7份)邮寄或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奖励办法

(一)各赛项前三名选手,由各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资金奖励(奖金划拨项目第一完成人)。

 

(二)各赛项第四、五名选手,由各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优秀选手证书,分别给予500元奖金(奖金划拨项目第一完成人)。

 

(三)设立优胜集体奖项。对申报参赛的项目所在集体或单位,根据参赛成绩和申报有效创新成果项目数量,综合评选出优胜集体奖,由各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优胜集体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旭 2835829、15842795900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1-6号盘锦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407室)

 

(二)青年创新创效赛项专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立锋 2820339、18842742008

 

电子邮箱:pjszghs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