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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中小学(幼儿园)线下教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0 浏览次数:1401

  按照科学精准防控和分批有序返校复课原则,现就恢复中小学线下教学通告如下:

  4月13日(星期三),全市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恢复线下教学。4月18日(星期一),全市中小学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市内两所高校按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待其他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恢复营业时一并恢复线下教学。

  各地各校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盘锦市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中小学返校复学方案》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复课。

  以上安排如疫情防控形势有新的变化,另行通知。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