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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1-10-20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3666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10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本土病例9例(陕西5例,均在西安市;内蒙古2例,均在锡林郭勒盟;湖南1例,在长沙市;宁夏1例,在银川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近日,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散发病例。继内蒙古二连浩特、新疆乌鲁木齐散发病例后,10月18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新增6例本土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上海一行7人旅行人员,其中2例(闫某、姜某)为10月17日已发布的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其余5人为其同游人员。另据银川市通报,在对陕西首例病例(闫某)的密切接触者追踪中发现1例新冠确诊病例。上述8人10月9日—15日在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等地共同旅游。

  在针对该旅行团进行密接排查中,内蒙古额济纳旗市18日发布公告称,在对闫某一行8人密接排查中已经确诊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还有2例初筛阳性待确认。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通报新增1例外省输入新冠确诊病例,为甘肃嘉峪关人,具体轨迹暂未公布。

  甘肃省针对上述游客曾在张掖、酒泉(金塔县)、嘉峪关等地旅游参观,18日印发了紧急通知和摸排管控公告后,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检出1例阳性,在随后的密接排查中共检出6人核酸阳性,其中5人有内蒙古额济纳旗旅居史。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盘锦市疾控中心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并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响应调整。

  一、10月9日(含)以来与患者旅居城市(10月9日至10日甘肃张掖、10日至11日甘肃酒泉、11日至14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4日至15日甘肃嘉峪关、15日至16日陕西西安、16日至17日宁夏银川、甘肃兰州、10月17日湖南长沙县等地)时空轨迹有交集的来(返)盘人员,以及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来(返)盘人员,请提前或抵盘后第一时间到在盘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隐瞒旅行史、使用非随身手机(或非常用手机卡)出示行程卡、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酒泉、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的来(返)盘人员,建议尽快主动到医疗机构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

  四、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必须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有疫情发生地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盘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车站、码头等交通口岸要加强排查,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盘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互相提醒,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七、盘锦已正式启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接种对象为已完成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请符合条件仍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广大市民,尽快前往接种门诊进行接种,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市民从省外返盘后,应自我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意识不能放松。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