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赋能盘锦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局多举措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确保财政资金精准高效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深化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清晰财政体系。市财政局进一步理顺市以下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制发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市与县区税收收入划分办法的通知,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盘锦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推行零基预算,打破预算安排固化格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以“零基预算”理念为核心,打破预算安排固化格局,摒弃“基数+增长”编制模式,构建“破基数、强统筹、保重点、重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制发盘锦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盘锦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改革内容,细化工作任务。
坚持过紧日子,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制发“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在提倡公务节俭、加强外出活动管理、严格审批因公出国(境)、从严从简安排各类会议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管控机制,将“过紧日子”要求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结合2024年决算实际执行情况,组织市直部门重新梳理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截至目前,市本级压减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亿元。
创新审核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对县区非“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首次实行提级审核,要求县区财政在“三保”支出足额落实前,除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安排其他支出,成为省内为数不多的、对县区非“三保”支出提级审核的城市之一。今年以来,共拦截3951条支付数据、涉及资金11.3亿元,为有效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理政策冗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效能。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和财政形势变化,全面梳理、评估、论证现存财政支出政策,提出取消、调减、优化、调整等具体意见。经梳理市本级2025年956个项目、金额22.7亿元,政策退出项目52项、金额3912万元,可压减及待调整项目74项、金额2.6亿元,实现结构性节支。
强化绩效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绩效目标管理,对878个部门项目、28.28亿元资金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对176个部门编制整体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对1383个项目、42亿元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171家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选取四个项目开展财政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提升预算安排精准性、科学性,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完善定额标准,规范部门经费管理体系。严把预算审核关口,根据部门(单位)履职基本需求、运行成本、行业特点、财力状况等因素,按照“有保有压、按需核定”的原则,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编制数为基础核定,实行定员定额、分类分档为主的管理方式,结合部门资产占有情况,建立实物定额和人均定额相结合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新增新能源公务用车(纯电)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逐步将科学合理的执行水平作为制定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