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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 持续推进药械化等市场规范整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0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991

“对涉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实行发现必打,查处必严,全力保障用药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年初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及药、械、化的案件40件,罚没款30.5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强化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问题,并通过建立药品、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成立了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局6个业务科室及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并执行周通报和月调度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在工作中,注重强化协作,确保高效推进、高质量取得专项整治的效果。

强化监管与执法的衔接。实施药品、化妆品、器械、广告等多部门联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药械化监管与监督抽检一体化,促进制度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统一。完善市局与区局、市局业务科室与执法队工作衔接机制,做到案件线索快移快接。

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线索互通等行刑衔接等机制,落实案件查办“五同”要求。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召开行刑衔接会议、联合挂牌督战。积极主动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提供鉴定服务和专业支撑,市局成立假劣药认定会商工作小组,已为公安部门出具认定意见3份,鉴定相关产品24种。与公安联合开展药品执法检查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

强化部门间衔接。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构建横向贯通的行政监管格局。发现涉及卫健、医保等其他行政部门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强化行纪衔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检查回访制度,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进行监督。促进执法与纪检监察的密切配合,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压实监督检查职责,严格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执法风险、廉政风险。

强化宣传与引导。坚持普法与科普宣传相结合,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齐发力。市、县区联合开展“送法入企”“以案示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进校园、药械化不良反应知识进社区等活动38次。印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守法经营告诫函2500余份。借助“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提高了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强化社会共治。坚持监管为了人民、监管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公众参与药械化安全共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行业内部监督,完善“吹哨人”制度,对举报查实的重大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紧紧抓住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贯彻落实“监管到事、监管到人”。指导企业定期开展主体责任方面自查自纠。对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有效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规范医疗机构、药械化经营单位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行为,加大对报告信息的统计收集、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价,及时消除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