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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两区政府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发布时间:2022-07-2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11

“10路公交骨科医院公交站北侧10米处、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市场门口、32路公交车火车站站点、火车站对面公交调度室门前……”这是双台子区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具体地点。这两天,双台子区的市民发现,区内很多街路上,崭新的停车线清晰醒目。很多市民都自觉地将自行车、共享单车停在泊位内,看上去整齐美观、秩序井然。

非机动车是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非机动车占据盲道、绿地、机动车位、消防通道的现象随处可见,不但影响了行人的通行,还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市容市貌。

在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中,市城管执法局围绕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打造优美营商环境。日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统筹安排,会同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区政府、单车企业等,对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主街主路、商业街、市场、小区周边牙石以上可施划停车泊位的具体点位进行摸底,并逐一勘察。双台子城管执法大队、兴隆台城管执法大队认真排查走访,充分听取市民群众的诉求和建议,充分考虑行人和停车人的方便,在单车企业的配合下,根据人流量、车流量和商业密集程度等因素科学划定。在不占盲道、消防通道,不圈占市政设施、行道树,不影响机动车停放和出行,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商家正常经营,保障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对满足施划条件的具体点位进行统计,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复核。截至7月19日,主次街路牙石以上可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排查完成,预计施划非机动车泊位1252个。

7月20日起,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两区政府开始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配备划线机械,由专业人员施划。辖区城管执法大队采取“边划线、边规范”的方式,因地制宜实地查看,确定出自行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车位线的具体位置,制定出合理的施划标准。计划在双台子区施划泊位599个、在兴隆台区施划泊位653个,可容纳2.2万余辆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大洼区、盘山县、辽滨经开区也陆续推进此项工作。

这些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全部施划完成后,将极大缓解市民停放自行车、共享单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秩序混乱状况。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将按照需求量,逐步增加非机动车泊位,同时,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