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四个强化”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0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7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将营商环境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落实“四个强化”举措,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强化学习提高。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学习传达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明晰职责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努力做到“监督责任清”“领导分工清”“人员底数清”。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按周、月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营商环境监督务实、扎实推进。

强化沟通协调。纪检监察组利用参加党组会、开展个别谈话等方式,主动与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对接,传达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要求,推进各单位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涉及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负责人和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廉政谈话19人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59人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职责清单,并对照八项监督重点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强化调研督导。纪检监察组运用“一线工作法”,不打招呼、直奔一线,通过调研、检查、督导有效整合,把靠前监督做实做细。年初以来,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明察暗访12次,到企业调研13次,推动完善制度机制3项。同时,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积极与营商环境监测点沟通、对接,调查企业运行、职能部门履职等情况;适时开展“室组联合”“组组联合”监督,探索监督方式创新,提升监督效果。

强化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单位积极对照我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围绕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规办企、经商牟利、干预市场、徇私枉法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知晓纪法底线,明确职责边界,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