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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22-06-0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636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三省一区现场观摩

一饭膏粱系万家,柴米油盐关民生。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重点解决百姓关心的难点问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从2016年的36.2%,提升到79.4%,知晓率达到76.1%,支持率达到91.6%,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探索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变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建立快检室,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规范餐饮单位提档升级,“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5%。持续强化口岸进出口食品监管,出口食品全覆盖检查。聚焦高风险点位和热点问题,开展 “昆仑行动”“铁拳行动”等一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查办食品行政案件124件,刑事立案55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0人,公诉7人,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

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落实农业生产记录制度及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制度,兽药生产经营实现100%电子追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源头风险有效防控。食品经营单位100%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分级评定、动态调整,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实施三年抽检产品全覆盖和五年抽检企业全覆盖,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风险研判,食品抽检覆盖率和问题发现率有效提升。

全程追溯体系进一步落实。通过重点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建立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辽冷链二维码”系统,进口冷链食品实现食品来源、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销售流向等全链条追溯。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保险+抽检”制度,出厂检验由企业自行送检转变为检测机构随机抽检,产品质量和风险追溯能力均有效加强。

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57家食源性疾病定点医院覆盖全部县区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建立事故信息直报系统,风险预警及时高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课题应用实验基地落户盘锦,全国首创“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联合应急处置模式,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应急课题组、东北“三省一区”食安办领导现场观摩指导应急演练,给予高度评价。

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源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实施碧水、净土工程,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标,土壤污染状况全面详查。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制度,瘦肉精监测合格率100%,农兽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制定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操作规程20项,标准入户率达到100%。“两品”达标面积15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位居全省前列。投资建设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满足当地农民代烘干的需求。广泛推广绿色储粮技术,低温仓容增加至全市总仓容的40%,有效防止了粮食霉变等情况的发生。

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不断加强。搭建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引进培育食品安全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的科研资金投入,开展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因地制宜,盐碱地科研成果多次获奖,食品安全专利项目在我市得到广泛应用。

行业自律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场建立索票索证“查验+快检”双重审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小摊贩“三小”单位实施备案登记管理,无证经营行为被杜绝;学校集中配送单位全部通过“HACCP”“ISO20002”体系认证;外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餐饮单位同标同质。企业主体责任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信用监管实现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开展动态评定,建立“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杠杆机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双随机”检查,建立“黑名单”“红黑榜”等公示管理制度,由点及面提升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智慧监管效能提升。统一城市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统筹管理。搭建肉菜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追溯数据的高效流转。推进“辽冷链”应用,赋码率、扫码率均保持100%。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分析体系,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共享。试点学校食堂“食安视频AI智能系统”,实现违规行为“可监控、可识别、可抓拍、可示警”。

行刑衔接构筑“五全”模式。完善政法委牵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案件移送等12项工作制度。“全部门”“全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全封闭”的“五全”行刑衔接监管做法,推荐到全国“双安双创”展览会。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系统与信用监管系统数据整合。

有效破解校园食品安全难题。创新出台幼儿园食堂认定标准,发放供餐单位营业执照,彻底解决无证经营问题。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全部自营,大宗食品全部实现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率100%。小学三年级开设16学时食品安全教育课,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考成绩2分。疏堵结合清理食品流动摊贩,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饮食环境。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布盘锦大米“1+7”、盘锦河蟹“1+6”系列地方标准,打造高水平地域品牌。高标准建设“新发地”市场,建设辐射东北三省的枢纽性集散中心。积极引入食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由卖“原字号”农产品向卖制成品转变。推动产品标准、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品牌营销全面升级。

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食品安全纳入“1+8”网格管理社会体系,织密基层食品安全防护网。积极拓宽有奖举报渠道,建立鼓励举报“黑作坊、黑窝点”联盟,发挥行业内部“吹哨人”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创新推进食品安全“问检于民 你点我检”工作,电子问卷单次征集增加近7万份。

创新食责险“盘锦模式”。创新“政府推动、金融助力”运行机制,引入银行代缴保费,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全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盘锦市召开全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全国推广“盘锦模式”。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我市将继续认真查找短板和不足,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控,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稳固食品安全防线,为我市绿色农畜产业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食安盘锦、健康盘锦、幸福盘锦助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