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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2-02-2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08


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釆收后农药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强化农药使用指导。他们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发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并认真讲解农药安全间隔期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冬季棚菜生产者进行科学安全用药指导。走访番茄、黄瓜等棚菜种植户,调查病虫发生防治情况,向他们发放相关宣传手册,指导正确选药、用药,保证农产品安全,同时督导其妥善保管废弃包装物,积极配合废弃物回收工作。做好农户用药监测调查,选取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品种,对生产用药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记录,掌握地区用药现状,查找问题,做好技术指导。

强化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针对当前时段农产品上市品种加强蔬果的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强化各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通过基层网格员的走访摸排,全面掌握镇村上市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形成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管辖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双台子区宏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兴隆台区熙萌农场等8家种植大户,具体了解农业投入品使用、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并要求、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农药使用监督。对限制性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全市现有限制性农药经营单位11家,其中大洼区5家,盘山县6家,按照计划对11家经营单位逐一进行现场督查,对其在落实限制性农药使用指导、专柜销售、专区存放制度等方面进行再核查再指导整改,发放并讲解最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管理措施,督导其合规、合法销售的同时,做好限制性农药使用指导,把好安全用药的销售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