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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强化 进口水果管控防范疫情风险

发布时间:2022-02-1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30


日前,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信息,提示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选购进口水果时,要核对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进口水果品种目录和报备单,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

针对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进口水果核酸阳性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发布了疫情防控管理通告,其中要求落实多项举措,强化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要求,凡从盘锦市域外购进进口水果的经营者,必须在采购前向供货者索要购进进口水果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供货商销售凭证,并填写《盘锦市域外购进进口水果报备单》,提前48小时通过纸质或电子传输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同时要求,盘锦市域外购入进口水果到货后,购入进口水果的经营者应第一时间检查水果包装标签、数量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供货商销售凭证等文件载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信息不符和异常的,不得收货。检验合格收货后,购入进口水果的批发经营者,应自行组织消毒,防范风险和隐患。

《通告》要求实行全程追溯制度,并要求经营者公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