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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多部门整治全市共享单车

发布时间:2021-04-2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912

    为进一步规范盘锦市容环境管理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巩固创城工作成果,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从4月22日开始,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联合整治全市共享单车。

    群众利益无小事。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目前,相关企业投放我市共享单车分为非电动和电动车两种,其超量投放,造成乱停乱放,占用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堵塞消防通道、私自设置停放区域等问题,造成了恶意竞争,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按照我市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交通实际情况及电动自行车骑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我市暂禁共享电动车运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共享单车联合整治工作。对我市运营的共享电动车予以清理取缔;同时对全市范围内乱停乱放、超量投放、运维管理不力的非电动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4月23日至4月25日,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对全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企业进行约谈,对企业上海钧正科技公司、盘锦宏图汽车服务公司、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辖的共享电动车美团、青桔、街兔、哈啰和共享单车滴滴、美团送达了书面告知。要求其收回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对非电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求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挤占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未在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停放在规定区域的车辆要求摆放整齐、首尾一致。

    4月26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双台子执法分局、兴隆台执法分局、大洼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属地政府的相关人员,对电动共享单车进行清理,移送到指定地点存放。各执法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具体工作举措。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着装规范,全程录像,暂存车辆做好登记、拍照。执法队员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严禁故意损坏车辆。同时进行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当日,共清理共享电动车700余辆。此次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将持续到4月30日。

    此后,按照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标准,各相关单位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共享单车日常巡查检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研究制定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建立共享单车准入、监管、考评等各项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