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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发布时间:2014-09-17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46
    日前,由市经信委下发《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正式将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经济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到年底,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落实情况都将交出各自的答卷。

    据了解,此项考评工作是我市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考评对象为四个县(区)政府、两个经济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民银行盘锦中心支行等十八个市直相关部门、机构。对县(区)、经济区的考评有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设置、专项资金安排、平台建设和新增企业数量等四项内容,十项细化指标;对市直相关部门、机构的考评主要从小微企业服务人员配备、出台政策、政策落实、阶段性工作汇报、企业投诉及其他工作的推进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成绩由市绩效考评办纳入绩效考评总成绩。考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以结果为主,以过程为辅,重点评价年度工作总体效果,同时监控关键节点,保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各项工作按期推进。

    目前,我市已出台了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支持企业创业、融资服务、培训与社保补贴、奖励、维权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六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制定了盘锦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预计到2018年,我市共新增小微企业8万户(含个体工商户6万户),带动就业16万人。

    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将增强政府部门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和改善。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小微企业发展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