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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助力创城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2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43
    8月19日,盘山县专题研究部署全县今年创城迎检具体工作,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

    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新县城紧扣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垃圾、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社区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集中整治县域内305国道、“金廊”、“银带”沿线道路环境,盘锦北站、盘山客运站卫生环境;龙祥农贸市场,太平镇区商业街,一些小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质量。

    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全县119个村要达到省政府提出的“九个有”目标,119个村路灯亮化率达到100%,全面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生活面貌。

    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针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施划停车泊位,违法停车、卫生脏乱、乱贴乱画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县、镇、村、社区四级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年终考评等形式,对违规或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对一些小区主街“门前四包”的监管。主管部门与业主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门前四包”责任监督检查率达100%,规范停车率达100%,标线施划率达100%。

    严厉打击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和散发商业宣传单行为。针对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商业宣传单无序发放等问题,在及时清理的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严管重罚。同时,通信部门停止对非法小广告发布信息的服务,从源头上彻底根治。

    加强城区道路及人行道板、马路牙石的维护管理工作。针对道路破损,街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人行道板和马路牙石破损严重、维修更换不及时、部分路段窨井盖高出地面等问题,落实管理责任,严把采购、施工质量关,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实现基础设施完好率100%。

    加大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力度。针对城区、农村大型集贸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卫生差、地面积水严重、占用消防通道、占道经营、不亮证经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整治力度,实现环境整洁,规范有序,亮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