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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严格核查医疗保险疑点信息

发布时间:2014-08-2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56
    近日,市人社局基金监管人员和医保稽核人员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对医疗保险疑点信息进行逐人核查时发现:2014年3月22日至2014年3月31日,因病毒性乙型肝炎在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黄某,又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28日因乙肝再次入住该院。依据《盘锦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四条:“曾在协议方医院住院的患者出院后,在15日内因同一种疾病(急症抢救病人除外)再次入本院的,属分解住院,扣除相应人次定额。” 显然,第三人民医院的这种行为属于“分解住院”的违约行为,市人社局依据《协议》条款对该医院做出扣除相应人次定额6000.00元的违约扣款决定。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障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强化对经办机构管理,我们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信息网络稽核力度,做到时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