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盘锦要闻

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勤”杜绝“庸懒散奢”

发布时间:2014-08-1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98
    盘锦人社局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结合当前治理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劳动监察工作实际,以“四勤”标准着力提升监察员队伍素质,不断完善宣传、服务、监管和维权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勤政”,杜绝庸碌无为。今年,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全面调整人员分配,明确工作分工、职责范围,要求做到自己工作心中有数、别人工作了解政策、临时工作协同合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业务。对不寻求工作成绩,虽无过错,但毫无建树的监察员予以惩处,强化责任意识,褒扬奋发有为。

    “勤快”,杜绝懒惰懈怠。做到脑勤、心勤、身体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研讨会,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培训,牢记政策条款,熟悉业务流程,借助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专项检查,把劳动法律法规送到用人单位,普及劳动维权知识,绝不凭感觉、靠经验办事,促进劳动监察工作的有序高效。对懈怠懒惰、不认真学习、不深入研究、敷衍了事不负责的监察员予以惩处,奖励勤奋好学、褒扬激情工作。

    “勤紧”,杜绝纪律涣散。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微笑服务,使用标准文明用语,在接待来访、受理案件时,主动热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积极为办事者排忧解难。对组织观念淡薄、消极应付、纪律涣散的监察员予以惩处,强调顾全大局、褒扬团结进取。

    “勤俭”,杜绝奢侈浪费。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生活和工作作风,对用水、用电、纸张消耗等都严格规定,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避免相互攀比,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