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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查用人单位劳保资料违规将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4-06-0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489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订立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动用工行为,从即日起,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今年的审查重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审查用人单位2013年度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企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是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首先帮助用人单位及时指导和纠正。对用人单位逾期不参加审查,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以及弄虚作假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