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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医保,最新政策来了!

信息来源:辽宁发布  日期:2020-03-17

  3月16日,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辽宁省将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结算。

 

  2019年,辽宁省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推进全省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全省从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整合后的城乡医保制度。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30元,人均不低于每年520元,新增政府补助的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达到每人每年70元,全省各级政府补助合计达到120亿元。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达到70%。

 

  ■积极补齐儿童保障短板,建立健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省贫困人员纳入医疗保障74.5万人。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成效显著,25种中选药品的采购费用由2018年的10.83亿元大幅下降为2.91亿元,降幅达73.13%。

 

  今年,辽宁省将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各市不得出台超出清单的任何政策,逐步实现全省政策制度的规范统一。

 

  继续发挥好医保扶贫政策的兜底功能,对资助参保和待遇倾斜类政策,结合贫困人口识别调整予以优化;对于便捷服务和规范管理类政策予以延续,在稳定待遇基础上,提升服务水平。

 

  全面做实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保障,确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降低个人账户基金划入比例,以普通门诊统筹方式解决门诊待遇问题。

 

  继续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付费方式,开展按病种付费的地区病种数量达到150种。

 

  深入推进带量采购,确保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在全省落地执行。同时,积极推进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要在全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同城同价,分步推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带量采购。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