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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办好实事的通知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日期:2020-02-17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办好实事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甘舍小家为大家,奋不顾身扑向抗击疫情一线,义无反顾驰援疫区前线,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医者仁心,以履职尽责践行了使命担当。为进一步激励关爱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办好以下实事。

       一、加强政治关爱。在疫情防控期间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二、落实补助保险待遇。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工作补助。及时为医务人员购买定制商业保险。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及时兑现工伤等保险待遇。 

       三、发放一次性慰问金。对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统筹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每人1万元。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慰问金,由市税务部门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给予职称评聘倾斜。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在申报评审本市自主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时不受论文限制,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作为下基层服务经历和重要工作成果。在职称岗位聘任时,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限制。职称评聘政策2020年内有效。

       五、照顾子女入学入园。2020年内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子女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实际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就近就便自主选择、优先安排。子女中考,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照顾录取。并加大对其子女线上线下辅导力度,让医务人员安心工作。

       六、强化健康服务保障。优先保障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必备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院内感染。组织做好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建立岗位轮换、休假制度,对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增加不少于5天带薪休假。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做好心理帮扶,将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作为重点心理干预人群。

       七、建立健全慰问制度。加大对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服务保障,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要建立“一对 一”联系服务机制。对有困难的医务人员家庭进行对口帮助,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诉求,解除后顾之忧。

       八、强化典型表彰宣传。对驰援湖北涌现出的突出典型医务人员,及时开展战“疫”先锋个人 (团队)评选表彰, 加大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市本级在评选各类先进典型时要增加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评选名额。

       以上为关心关爱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一次性政策,不重复享受。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参照执行。上述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初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确认。

       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实验室核酸检测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直接参与疑似和确诊病例急救转运的医务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政策,另行按照国家、省、市相应规定执行。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