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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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12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环境的提案》第9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3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环境的提案》第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455

许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让城市公交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现有公交线路44条,车辆648台。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交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线网,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的公交出行环境。特别是2019年,我们开展了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并申请创建全国“公交都市”,为全市公交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2020年,我们又提出了客运公交服务提升工程,并被市政府纳入2020年民生实事,以确保高质量完成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更好的为全市人民提高优质的公交出行保障。

  针对您提出的公交车运行与火车到达盘锦站时间不对应让城市公交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问题,正同我局的工作思路相契合,也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的实际工作之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交企业召开座谈会,认真分析、归纳和梳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将公交车运行时间和盘锦站火车到达时间纳入公交线网规划。现阶段我们正在制定完善客运公交线路线网规划方案,已将您提出的建议纳入其中,将公交车白天的发车时间对应上火车到站时间,最大限度为旅客出行提供公交换乘便利。二是立即对应火车到达时间,加密公交发车间隔。我局同客运公交集团进行了沟通研究,科学优化了现有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目前,我市途经盘锦火车站达到10条公交线路、196台公交车辆。其中:1路36台、2路14台、3环20台、6路(12路)16台、8路20台、11路14台、21路5台、30路63台,运行时间早5:40,晚18:00,发车间隔从5分钟至10分钟不等,可以满足火车站旅客出入换乘需求。同时,将经过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后的13条线路、99台车线路(盘锦火车站至新立2台、大荒10台、胡家红旗2台、羊圈子5台、高升12台、石新镇2台、欢喜岭2台、新生6台、鸭厂2台、三家子1台、双井子2台、盘山县新县城至棠树41台、盘山县新县城至古城子12台)也进行了发车间隔加密,以保障火车站旅客去往农村公交出行需求。三是开通夜间公交。为方便夜间乘客出行,开通夜班1路10台,32路8台,运行时间至21:15,解决主要公交干线夜间通行不便问题。

  二、关于“出租车灵活管理,改进出租车市场秩序”建议的答复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未对出租汽车“拼客”作出明确定义,其中对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有罚则。对此,全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在贯彻执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同时,面对千差万别的出租汽车运营中的实际问题,也在加大贯彻规范化、人性化执法的要义,推动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同时,我们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从加强行业改革、规范行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等多方面入手,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推进行业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改革。面对互联网+的新业态,国务院于2016年起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盘锦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盘锦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盘锦市小汽车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有效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多元化、差异化出行需求。二是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按照辽宁省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我市全部取消了出租汽车每月260元有偿使用费。三是推进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按照交通运输部“绿色交通”和省政府“蓝天工程”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创城需要,引导全市出租车由原来夏利、羚羊等车型逐步更新升级为桑塔纳、捷达、悦动等绿色环保车型,共完成转型升级2113台,优化了运力结构。四是拓展服务方式。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电召运营服务。截至目前,全市能够提供电话预约服务的巡游车达到750台,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巡游车达到2240台,既方便了公众乘车,又增加了出租汽车收入。

  2.规范行业管理。一是实施智能化监管。按照“智慧交通”建设理念,搭建完成盘锦市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巡游车、网约车联网联控,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数据采集、轨迹回放、GPS卫星定位等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以车站、市场、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划定重点区域、部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严格信誉考核。为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我们制定了《盘锦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对服务信誉良好的出租汽车在星级文明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违规出租汽车及从业人员根据违规事项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罚,扣满分达到20分的,进行不少于21学时的停业培训,并将违规信息录入运政网,建立“红黑榜”,有效规范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四是规范经营行为。大力整治规范对出租汽车不打计价器、不礼让斑马线、吸烟、吃零食、车内外卫生差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立即整改,严格处罚,有效规范了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加强文明引导。多年来,我们通过组织创城文明车队、免费服务高考、爱心献血捐款等活动,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意识,每年都有大量出租汽车经营者主动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每年免费接送高考考生约400人次,拾金不昧、爱心献血、捐款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展现出租汽车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

  3.打击非法营运。一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打击非法营运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建立起市县(区)联动、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同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每周联合整治不少于2次。前不久,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两不误”,我们制定下发了《盘锦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出租汽车市场中的非法网约车、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会同公安交通分局约谈了滴滴公司辽宁片区负责人,对其名下的非法网约车罚款20余万元。同时,通过12328电话服务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热线,对实名、实证举报的非法营运车辆快速处理,依法查处。目前,全市已查扣各类非法营运“黑车”70台,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加强行业维稳。为确保行业稳定,市、县(区)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从业人员座谈联络制度,市级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各县区每两周召开一次座谈会,向从业人员宣传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及时听取从业人员的心声,掌握行业情况,解决从业人员诉求。今年,已召开座谈会12场次,接待从业人员400人次,得到了广大从业人员对行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在《盘锦日报》开辟专栏、走进电台直播间等形式宣传解读行业政策,与广大市民直接对话答疑解惑,收到良好效果。

  以上是我们近年来针对出租汽车市场管理所做的一些工作。当然,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状况距离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还有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随着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培训,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格实施信誉考核,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擦亮这张“城市名片”。

  总之,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和理解,也希望能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