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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 (第50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2-22
主 题 词:

对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 (第5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113

贾红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 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为方便女职工哺乳和储存母乳,解决哺乳期女职工的尴尬和困扰,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在政府办公楼为女职工建立了“母婴室”,并配备了床、沙发、桌椅、电源、冰箱等设施,妥善解决了女职工在生活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嗷嗷待哺的婴儿提供了一个相对私密和舒适的空间。

今后,我们会继续完善对母婴室的建设,加强对母婴室的维护和日常管理,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母婴室。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