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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以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为契机 构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体系的提案》(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234


张晓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为契机 构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强化陆海统筹整体规划引导

(一)科学编制《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25年)》。市林湿局委托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25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我们将持续做好规划实施。

(二)构建陆海统筹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拟将现有11处保护地(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各1处、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各1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国家海洋公园1处、地质公园1)整合优化为5处,使保护地范围及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三)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将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鸟类栖息地、西太平洋斑海豹产仔地等划入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规划总面积17.21万公顷,核心保护区8.81万公顷,一般控制区8.40万公顷;其中盘锦14.04万公顷,占比81.58%。目前,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四)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已于去年11月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82.1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内,包含自然保护区、辽河保护区、凌河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区域;海洋生态红线内,包含湿地生态系统和斑海豹栖息地、红海滩、湿地生态系统、河口生态系统、水产种质资源等生态保护区域。我们要依法依规加强保护工作。

二、持续加强陆海统筹监测监管网络建设

(一)构建陆海统筹的“空天地人”一体化管理体系。对湿地资源最核心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管护大门32处,设置检查站3处,实施24小时值守;设置基层巡护管理站5个,配备专业巡护和执法队伍,设定路线开展日常巡护。建设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管理平台,设置高点野外视频监控系统17处,对保护区检查站、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繁殖地进行重点监控。

(二)强化陆海统筹执法监察体系建设。成立盘锦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林湿执法大队,组织市、县林湿执法人员持续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天上看、空中巡、地上查”的立体执法手段,与各保护区管理站和各镇街林业站联动,实现动态巡查全覆盖。

三、进一步建立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机制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项目近年来辽河口湿地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8亿元,实施了保护区保护与修复、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项目。制定了《辽河油田自然保护区内生产设施关停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

(二)全面实施“退养还湿”。先后拆除养殖设施池塘580个、拆除看护房542处、池塘闸门2000个、孵化基地9个、孵化场28个,恢复湿地8.59万亩,恢复自然岸线15.7公里,造就了全国最大“退养还湿”单体工程,有效维护了辽河口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四、逐步构建陆海统筹生态修复技术标准化体系

(一)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一是开展鸟类监测。自2010年起持续开展保护区水鸟和黑嘴鸥繁殖种群监测,每年都编印鸟类监测年度报告。二是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与沈阳农业大学合作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编印《盘锦湿地生态监测年报》。三是开展昆虫、鱼类、植物资源调查并资源调查报告。

(二)开展高潮位栖息地监测。2021年以来与辽宁大学底栖生物监测团队合作,持续开展鸟类监测及底栖生物调查。目前已完成高潮位鸟类监测及底栖生物监测调查报告。

(三)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委托沈阳农业大学开展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将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生扩散规律,并对其危害程度、经济影响、生态影响以及潜在风险进行评估。2023年底前完成《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报告》。

(四)开展滨海湿地海洋蓝碳基础数据监测。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合作,正在对湿地植被生物碳汇、潮间带湿地土壤沉积物碳汇、潮间带底栖生物碳汇等方面开展调查,为科学合理评估辽河口盐沼蓝色碳汇及生态产品价值提供基础数据,滨海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提供实证分析参数。

(五)推进盘锦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沈阳农业大学合作,正在加快建设辽宁盘锦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并同时开展科研项目1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5项。目前已完成“北方滨海湿地退化机制及生态修复理论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1项,并获辽宁林业科技一等奖;完成辽河口国际重要湿地鸟类监测报告4项。

五、积极探索陆海统筹多元化修复资金渠道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把湿地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首要任务来抓,实现了湿地与城市共生共兴共融,谱写了新时代华美湿地乐章。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近五年来全市先后投入约 38.8 亿元,开展滨海芦苇沼泽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退养还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辽河口水质改善、城乡小微湿地建设、水环境保护等。今后,我们将调动全市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争取资金投入做好全市生态修复,建设更高标准的“国际湿地城市”。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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