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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193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3〕4号)要求,我市按照《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认真学习落实省实施方案,按照评估指标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对现存问题立行立改。建立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教育履职情况专项督导小组,对照《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我市三区一县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专项督导检查。

二、工作成效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印发《盘锦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盘锦市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方案》《盘锦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示范文本》和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截至2022年底,全市67所占比58.77%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两个议事规则”,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全领域,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各项重点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民办学校运行和发展过程,坚持突出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引领,所有民办学校都能够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及具体事项,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规范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凝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力量,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民办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民办中小学校党支部成员与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交叉。规范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校均成立党支部,并隶属于市县区委教育工委。

印发《2022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下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提示,督促指导各学校党支部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带团建队建等基本制度,确保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2.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2022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学段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链条和责任体系;持续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关于党的二十大重要保障期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同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护校安园重点工作;着力防范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全市校园建筑普遍安装了防坠楼装置。全年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件,未发生重大涉校安全网络舆情事件,未发生校内师生伤亡事件。

3.学生体质健康情况。2022年,盘锦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相比2021年有一定幅度提高。抓实近视防控工作,全市小、中、高近视率较上一年度普遍下降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全市所有学校校内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布置学生体育家庭作业,保证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学校安排学生早操、晨跑。逐年加大中小学教室照明投入,2022年市高中、市魏书生中学等学校相继投入费用近60万元改造教室灯光环境全市学校每天开展眼保健操次数达标率100%,可调节课桌椅达标率100%,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考试试卷等用品达标率100%新增省级近视防控示范校2所。市青少年学生眼健康科普馆正式开馆。2020年以来中小学生肥胖率普遍逐年下降。

4.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七统一”原则,即: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做出了根本上的制度要求,杜绝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同时全市各普通高中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要求,无违规招生行为。

5.双减工作推进情况。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通过推进“有效作业”,切实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组织全市名优教师编写了覆盖三至九年级九个学科的有效作业题库,总计编审“有效作业”4177套。全市各中小学校师生均可选择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有效作业”。2022年1月,盘锦市推进“有效作业”题库建设被教育部作为推广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各学校着力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多样化课后服务项目,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双减”达标率100%。

不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我市推进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查处隐形变异机构等39项工作入选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工作快报》,清理违规广告、加强“双减”宣传等3项工作入选教育部《“双减”改革各地动态》。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出台系列文件,加强教育执法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做好寒暑假、国庆节期间常规检查、培训机构整治回头看、从业人员犯罪信息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多项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培训机构1200家次、培训教材629份次、在职从业人员1050人次,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开展违规广告清理专项行动,检查培训机构及场所1599家次,清理违规牌匾广告79处。开展线上广告排查,排查各类线上信息1万余条,清理违规广告3条。加强投诉举报管理,及时处理各级各类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从源头化解风险矛盾。

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一是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风险处置。对于非正常停业的培训机构开展及时监控,组织律师和家长召开退费协调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2022年,及时有效化解退费纠纷1起。二是开展涉境外课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安排、教材使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对本辖区所属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含临时工)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全市现有336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1313名从业人员(含临时工)已经检察部门全部排查完毕,未发现有强制猥亵、侮辱等犯罪行为。

全面开展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专项核查,落实《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各县区采取交纳保证金形式开展监管,全市330家培训机构全部完成保证金交纳工作,实现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校外培训监管账户合格比率全省第一,全流程监管比率全省第三。印发《盘锦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盘锦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银行选定及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各县区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围绕师德师风建设,盘锦市政府及教育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针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私自征订教辅材料、违规收费等行为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及时通过平台和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不断完善师德师风治理机制,健全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压实学校责任,强化思想教育,常态化开展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把在职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同时通过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教育初心,全心全意教书育人。

7.评价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省履职评估提出的问题整改建议,制定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盘锦市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意见整改报告的函》,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上一年度评价反馈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了复查,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仍然存在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整改校园安全问题还不够彻底、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不足、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没有达标”五项问题基本整改完成。

8.教育经费保障情况。2022年盘锦市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实现了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20.82%。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较上年增长20.5%;中等职业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1.99%;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29.48%;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29.79%;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20.05%;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增长10.72%。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9.63%,较上年增长0.94%。

2022年我市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严格按照省定基准定额标准执行,即小学850元/生/年,初中1050元/生/年。市级财政严格按照支出责任,足额及时下达市以上配套资金,县区财政按比例足额配套所需资金。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教育乱收费治理机制落实县区主体责任规范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印发了《盘锦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2022年我市教育系统无被教育部通报或被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督办问题。

9.信访稳定情况。我市积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工作方针,规范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2022年全市信访案件总数为139件(含重复访),其中市本级6件,盘山县12件,双台子区1件,兴隆台区26件,大洼区94件,涉及人数41人,全部化解完成。不存在信访积案及去省进京上访情况;不存在因信访积案化解不力被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单督办情况;未发生过集体访;不存在敏感时段或敏感地点发生缠访闹访行为,不存在暴力倾向、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10.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消除情况。出台了《盘锦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巩固大班额“清零”成果并减少大校额规模。我市已于2019年全部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自《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辽教发〔2017〕88号印发以来,我市按照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以下的要求,自2020年起,各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1000人以内,目前除盘锦市高级中学因休复学原因外,各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全部控制在3000人及以下。

1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2022年我市积极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增效,坚持政府主导,加快推动县区公办园建设,建立各县区公办园建设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做好公办园扩大招生工作,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满足家长的多样化需求。探索开展联合办园,市教育局与大洼区政府合作兴办“盘锦市实验幼儿园-田家街道中心幼儿园”,着力提升区域学前教育质量。

1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根据《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报告》统计结果,2022年,我市各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差异系数达标,各县区巩固发展水平良好。

1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出台了《盘锦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相比2021年,2022年三所民办学校共缩减招生计划1510人;民办学校对1070名学生减免学费。截至2022年底,我市民办学校所在的兴隆台区、大洼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全部控制在15%以内,完成了省定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有待加强

(二)“双减”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

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体系不够成熟,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健全。

(三)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依然存在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保证课程与活动时间。中小学校继续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加强家校协作,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三是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建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内容。

(二)深入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依据学科课程标准(2022版)修订“有效作业”题库,推动有效作业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丰富作业布置内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加强对县区和中小学校的有效作业管理。提高课堂实效,持续深化“六步两环教学模式”改革。坚持需求导向,丰富课后服务模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要。专项督查审计课后服务收费、发放等工作。

二是推进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探索建立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开展执法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持续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开展培训机构等级评定。根据“双减”各项规定,修订培训机构年检审查制度,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出台各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相应责任主体,形成权责清单。研究划定培训重点监控区域,实施包片管理。持续推广培训机构监管App使用,确保学生家长在平台上购买培训课程,实现全面及时监管。

三是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指导学校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多措并举破解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问题

一是严格招生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统一时间、同一平台、同步招生,强化对阳光分班的过程监管,实施民办学校“超额摇号”。

二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新建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优化学区划分,对热点学校招生时限制购房年限,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

三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持续深化教师队伍“县管校聘”,完善盘锦市“县管校聘”教师服务平台功能。继续推进县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健全交流机制,着力解决师资不充分不均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