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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2 浏览次数:108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17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于8月18日-8月29日期间对市级人民政府开展教育履职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采用“飘窗”等形式在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市教育局网站首页进行公告,开放满意度调查。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市级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意见》(辽政教督室〔2022〕26号)反馈情况,盘锦市回收满意度调查问卷90121份,综合满意度为91.84%,高于全省均值2.28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其中,小学生满意度为91.89%,初中生满意度为88.08%、高中生满意度为93.87%、教师满意度为88.09%、校级干部满意度为97.69%、社会人员满意度为91.43%,均高于全省平均数。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