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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13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1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和《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紧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年度工作重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及时全面有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本年度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1231日,全年网站发布信息55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2条,订阅数848,微博发布信息986条,关注量41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城市执法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城市建设事业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同时,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更新,落实负责人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积极改进在2022年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二是运用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利用本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进行大力宣传公开更多公众想了解、需了解的城市管理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