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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mzj-2024-186353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主 题 词: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2

根据《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盘人办发〔2023〕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盘锦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票决确定的1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通告如下:

  一、增划停车泊位1.1万个,缓解市民停车难题(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

  项目规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4年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增划机动车停车泊位1.1万个,实现静态停车秩序和机动车泊位管理常态化。对兴隆台区(油田区域)、双台子区、大洼区、辽滨经开区主干路及支小路等预计施划的区域进行实地勘察,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列出施划清单。根据清单具体点位,开展施划工作。

  综合效益: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静态交通出行环境,确保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整齐划一。

  二、维修新建农村公路120公里,提升居民出行质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


  项目规模:建设农村公路120公里,其中:盘山县55公里、双台子区5公里、兴隆台区5公里、大洼区55公里。

  综合效益:建设农村公路120公里,为乡村振兴提供交通保障。

  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高317户困难老年人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全市共完成31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其中:盘山县100户、双台子区140户、兴隆台区25户、大洼区52户。改造的内容共5项:一是如厕洗澡安全。二是室内行走便利。三是居家环境改善。四是智能监测跟进。五是辅具配备到位。主要是配置防滑垫、助浴椅、浴凳、护理床、盲杖、轮椅、助行器、马桶坐便支架、适老椅、感应夜灯等。



  综合效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高困难老年人生活品质。


  四、新建电动车公共集中充电装置点60个,改善居民安全充电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通过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车保有量及现有充电设施摸底调查,在全市具备增设条件且经业主表决同意的住宅小区,按照每6辆电动车至少配建1个公共充电位的要求,增设电动车公共集中充电装置点。自2024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采用“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投资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2024年完成60个试点小区电动车公共集中充电装置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小区基础设施,满足约12万户居民充电需求。

  综合效益:解决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以及“入户充电”“过度充电”“飞线充电”等不安全充电问题。


  五、为200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服务,解决救助家庭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市残联)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深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救助服务行动,巩固工作成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重点做好14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扩量增效,按照14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不同年龄段,分别给予1.8万元、2.4万元训练费、手术费、生活费补助。

  综合效益:为2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解决救助家庭实际困难。

  六、新建和改造城市公园20处,打造市民绿色休闲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科学选址,重点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均衡性布局不足的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口袋公园”。增加活动场地,合理配置体育健身、儿童元素休闲娱乐等设施。在此基础上,精细化施工,坚持节约型园林建设,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强化日常养护,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制定现有公园提升改造施工方案。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安全便利”的原则,积极盘活城市公园内空闲空间资源,落实适老化和适儿化等要求。2024年新建口袋公园15处,提升改造公园5处。


  综合效益:满足群众需求,增设健身器材和儿童活动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园绿地面积,给市民打造更多绿色休闲空间。

  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标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原50%提高至55%,支付限额由原每人300元/年调整为每人500元/年。预计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将惠及6.5万人。


  综合效益: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及年度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八、打通7条城市“断头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实施双台子区延堤北街连接工程、兴隆台区油海路通达工程、大洼区双桥街通达工程、辽滨经开区通达街连接工程、高新区兴油街通达工程、高新区化工园经二路畅通工程、盘山县桐庐大街管网和道路恢复工程,建设和改造道路全长10336米。


  综合效益:推进7条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逐步打通城市“断头路”,不断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九、增加500个普惠性托育学位,提升托育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2024年底前,开设托班幼儿园占比达到65%,至少增加普惠性托育学位500个,引导新建幼儿园按照标准,设置适当比例托班,鼓励现有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力争盘锦市中心医院托育园完成建设。

  综合效益:有效满足家庭多元托育需求,确保“幼有所育”。


  十、建设盘锦市共同配送中心,为44.7万村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快递服务(牵头单位:市客运公交集团)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充分利用客运企业人、车、场、站、线资源优势,发挥公交运力优势,盘活现有客运场站资源,激发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对盘山县客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大洼区新建一处场房,满足智能分拣中心设备安装需求。采购两套共同配送智能分拣和附属配套设备。


  综合效益:通过建设共同配送中心,实现三通一达等六家企业进港所有快件共同配送,快递进村,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加强非机动车、公交专用道管理,优化交通信号,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开展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安全头盔佩戴率和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双率”提升行动。在6条主街主路实现3至5个岗区单组或多组联动绿波调控、建设97处公交专用道抓拍设备。


  综合效益:通过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完善公交专用道设施,实现电动自行车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提升路段和路口通行效率,最大限度促进公交车少停车、少等待。


  十二、加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小区住户满意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大力推动“红色物业”发展,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全面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组织物业行业专题培训,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综合效益:深入推进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不断改善和提升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有效解决物业类投诉问题和矛盾纠纷,为基层减轻负担。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小区居民满意度。

  十三、开展校园饮食安全抽检600批次,确保校园饮食更安全更放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


  项目规模:对校园和配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项目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学校食堂全覆盖抽检,不低于200批次;对托幼机构食堂抽检不低于300批次;积极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活动,抽检不低于100批次。指导学校落实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校园饮食安全体制机制,强化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完善校园食堂食材追溯系统应用,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抽检不低于600批次。



  综合效益: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并向家委会有序开放,保证家长知情权,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十四、建设市120急救体系,提高全市急危重症抢救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组建市120急救中心,打造智慧化、精细化院前急救服务。建设手机报警自动定位、院前院内协同救治、听障人士呼救、视频呼救受理、分级优先调派系统。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加强市120急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培训;对全市急救站点重新规划;开通非急救转运服务;建立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基地。

  综合效益: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调度处置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形式多样的转运需求。

  十五、建设10家社区便民食堂,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规模:2024年全市共建设完成10家社区便民食堂。其中:盘山县1家、双台子区3家、兴隆台区5家、大洼区1家。

  综合效益:整合利用社区闲置房产,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配置厨房、就餐等设备,引导社会力量运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