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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429


一、编制背景

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符合教育规律具有盘锦特色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的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教育需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省政府办印发的《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当前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起草编制我市《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过程

   依据编制工作部署,结合现有基础和条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市教育局组织编制了《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经多次召开会议,商讨研究,反复修改形成《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向各相关部门、教育领域专家、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上述单位意见和教育实际,先后经过十六次修改,最终形成了《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十三五”发展回顾、“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十四五”发展目标、“十四五”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大部分。

其中,在第一部分“‘十三五’发展回顾”中分别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特殊、民办、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学生健康安全及党的建设等十一个方面总结了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现状。

在第二部分“‘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中,分别从城市战略发展要求、“五育并举”教育方针、教育现代化目标、“智慧教育”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市教育事业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并找出当前我市教育存在的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教育质量、治理能力和水平不够高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第三部分“‘十四五’发展目标”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2025年,实现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供给,教育体系更加协调,教育资源更加优质,服务振兴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教育整体水平居于全省前列。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显著减轻。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取得阶段性成果。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实现有质量发展。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率达到5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5%;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学生就业率达到95%。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残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在第四部分“‘十四五’主要任务”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实施德育优先,五育并举工程”“实施政府主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程”“实施公平为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实施示范引领,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工程”“实施市场牵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实施全面覆盖,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工程”“实施改革驱动,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数字校园,教育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等八大工程九个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和深化教育改革等重点。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中主要明确了通过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依法治教、加强全市校园安全建设、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等方面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原文:盘政办发〔2022〕2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