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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2002年)

发布时间:2010-05-21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123
财政

【概    况】 

    2002年,全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面对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低和政策性增支减收等各种困难与挑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一吃饭、二稳定、三建设”的理财原则,积极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监督,确保法定支出、公教人员标准工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增收节支工作的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增收节支。全年各项税收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2.6%。在部分收费和基金项目取消的情况下,非税收入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市本级行政事业经费类支出连续多年实现“零增长”。落实市委关于“三风”工作部署,严格控制装修办公楼等支出。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报请市政府制发盘锦市市本级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清理和取消执收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25个,保证各项收入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在去年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由银行统一发放的基础上,全部补助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也于7月1日起由银行发放,进一步确保公教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从11月开始,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等损失实行财政统一赔偿。全市共完成货物和服务采购总金额5505万元,节支270万元。推进县区财政性资金财政统管改革。10月末,全市4个县区的行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据统计,共拒付不合理开支7400多笔,节约行政事业费1100多万元。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和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了以报账制为核心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31所粮库设立11个中心库,其余粮库作为中心库的收纳库,取消独立核算权。财政部门筹集资金620万元,分流安置粮食企业职工8697人,精减率达95.9%,完成省政府要求的80%以上的任务。出台陈粮销售奖励办法等措施,陈粮销售已达70%以上,完成省政府要求的60%以上的任务。
    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保证各级财政预算对农业投入的法定增长。全年共安排支农资金11 871万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无公害绿色优质稻米生产等科技兴农项目的实施。同时还支持了水利工程建设、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造林绿化等项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02年,全市安排社会保障支出预算22189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2.8%,比上年增加4309万元,增长24.1%。全年收缴养老保险金19528万元,比上年增加2967万元,增长17.9%。收缴失业保险金6235万元,比上年增加93万元,增长2%。收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6814万元,征缴扩面总人数达132106人,居全省首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向失业并轨地方财政补助到位4 385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地方财政补助到位1481万元。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拨付,保证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对19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9039万元。对36家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改贴息647万元,对部分企业给予临时性借款,缓解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市本级全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1.8%。通过建立项目库、项目招投标、专家论证等制度,支持重点科技项目,提高科技含量。
    全年共拨付地方外事费、外贸事业费1664万元,对实施外向牵动战略的资金需求给予保障。支持因公出访团组53批,141人次,加大对欧洲、澳洲、非洲及日、韩等周边国家的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参加华东商品交易会等12项重点经贸活动。对出口创汇企业贴息资金、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等做到足额拨付。
    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管理模式,从体制上杜绝隐瞒、截留财政收入现象的发生,将未纳入管理的14家单位19个收费项目及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将财政管理的11家单位12个收费项目及时转为经营性收费,依法纳税。对127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864.3万元,按规定予以处理。全市预算外收入实现289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4.2%。全市预算外集中财力实现4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6%。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检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东郭苇场、羊圈子苇场等贷款抵押评估和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抵押评估项目40项,评估总值6.6亿多元。完成116家国有企业的基本效绩评价和5家省重点扶持企业的综合效绩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旧车处置工作,坚持公开拍卖的原则,拍卖的39部车辆,拍卖底价76.1万元,成交价格149.8万元,增值率达96.8%。

【收    入】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8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比上年实际增收23212万元,增长20%;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增收920万元,增长12.7%。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4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比上年实际增收20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比上年实际增收20886万元,增长24.6%;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增加390万元,增长7.1%。

【支    出】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73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比上年实际增加支出12773万元,增长7.3%。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7%,比上年实际减少支出2696万元,下降25.9%。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74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9%;上年实际增加支出3138万元,增长3.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2%;比上年实际减少支出1898万元,下降24%。

【财政体制】 

    2002年,中央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实行所得税共享政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省决定各市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基数以本地区2000年实际完成数为基础,按2001年1~9月份地方企业所得税实际增长率或1999~2000年地方企业所得税年均递增率计算确定;个人所得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基数以2001年实际完成数为基础计算确定。按2002年完善省、市财政体制确定的所得税分享范围和计算比例,市上划的所得税收入大于中央下划的所得税收入的差额部分,由省作为基数返还给市;市上划的所得税收入小于中央下划的所得税收入的差额部分,由市作为基数上解省。据此,2002年所得税上解额为8 995万元。中央下划企业所得税以2001年决算为基数,基数内部分予以返还,增量部分中央和地方2002年按5∶5比例分成。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以后,省将对各市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进行考核。省财政核定盘锦市2001年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47509万元,个人所得税14528万元。若2002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数达不到核定数,省财政将扣减盘锦市的所得税基数返还额(或增加上解额)。其中,企业所得税扣减额根据实际完成数低于核定数的差额、地方企业所得税占纳入分享范围企业所得税比重和中央分享比例计算确定;个人所得税扣减额根据盘锦市实际完成数低于核定数的差额和中央分享比例计算确定。
    2002年除所得税实行共享外,原财政体制的各项政策与上年相同。

【财政监督】 

    全年共检查295家单位,查出违纪单位95家,查出违纪金额3769万元。重点开展房地产行业和公安系统200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报表情况检查,全市共检查40家单位。其中,房地产行业21家,公安系统19家。查出各种违纪金额2422万元。其中,房地产行业2286万元,公安系统136万元,罚款6.95万元。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和“账外账”工作,检查88家单位,查出违纪金额96.5万元,罚款74.3万元。进行2001年度农业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资金额度为3 786万元,检查60家资金使用单位,查出违纪单位7家,违纪金额963万元。其中,抗旱资金68万元,应配套而未配套抗旱资金895万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开展2001年度至2002年度秋季城镇高中收费收支情况的检查,检查12所学校,查出有问题的学校5所,违纪金额287.5万元,罚款入库金额17.13万元。全年共审核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45项,审核总值18320万元,核减值3537万元,核减率达19.3%。

【机构改革】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从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原则出发,市财政局机构改革新增职能1项,划入职能3项,转变职能4项,取消职能2项。取消审批事项12项,转移审批4项。核定行政编制37名、机关事业编制47名,分别比改革前的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54名减少13名和7名。局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9名(财政局6名、资产局3名)减为6名。内设机构由23个减为20个,科级干部职数由44名减为38名。
    完成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根据《盘锦市财政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的规定,依照先正职后副职的顺序,通过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述职、民意测验、组织考核、决定任用等程序,经过2次民主推荐、2次竞聘述职和民意测验,共有20名科长(主任)、18名副科长(副主任)走上领导岗位。其中,有7人从副科级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有4人从科员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从改革前的44.5岁下降到改革后37.2岁,下降7.3岁。中层干部的学历由改革前大专以上占98%提高到100%。实现中层领导干部的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完成机关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定岗工作,按照非领导职务人员定岗双向选择的办法,共有36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在机关定岗。基本完成机关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局机关27名分流人员,9名同志提前离岗,5名同志退休,11人被安排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余2名正在分流过程之中。

【盘锦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成立】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和推进全省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通知》(辽政发〔2000〕42号)精神,为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机构改革的需要,实现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分开,理顺上下关系,有利业务联系,经盘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于2002年4月同意成立盘锦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该中心为隶属于市财政局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核定人员编制15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从系统内同类事业单位中调剂。
    预算编审中心的职能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市本级和全市相关预算,提交客观公正的审查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市直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经费、财力等动态情况,为预算编制和管理提供资料;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收集整理资料,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预算定额、预算支出等政策咨询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税务

【税收收入】  

    2002年,国税系统各级征收单位共组织各项税收42171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1%,超收1719万元,比上年减收54459万元。其中,“两税”合计完成32485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5%,超收1456万元,比去年增收19373万元(增值税完成305013万元,比去年增收16384万元;消费税完成19842万元,比去年增收298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72070万元,比去年减收72454万元;外企所得税完成15820万元,比去年减收1603万元;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完成833万元,比去年减收837万元;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8141万元,比去年增收1063万元。在已实现的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23577万元;省级收入完成66454万元;市县区收入完成31690万元。在组织税收工作中,全系统广大干部不断自我加压,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破解组织收入工作难题。深入到所辖企业进行税源调查,及时掌握税源增减变化趋势。针对辽河油田主导产品原油价格波动情况,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深入到油田各级单位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对于税收的影响情况,为全市组织收入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制定《盘锦市国税局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市按照标准对各征收单位严格考核。重点加大对税款均衡入库和季度、半年进度的考核工作,确保全市正常税收收入进度。扩大重点税源的监控面,在全市范围内专门确定18家企业为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其中10家是国家总局监控企业),设立企业税源管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年内,监控税源总量达到全市税源总量的90%以上。加强纳税人税款清缴力度。对于进度缓慢的征收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对未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加大催缴力度,防止欠税发生。严格执行缓税报送审批制度,加强缓税企业的审核和实地调查。2002年,按照政策规定累计向省国税局报批缓税6家次,缓税总额3001万元,除一家缓缴期内没有入库外,其余5家按照规定期限已经全部入库,杜绝了新欠税款的发生。全年全市各级征收单位税款入库率达到100%。

【税收征管】  

    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国税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确保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大力整顿和规范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秩序。全系统对全市15770家个体私营业户、57个集贸市场进行税收秩序整治工作。共排查集贸市场及个体业户15 770家,排查面100%。共计补缴税款25.8万元,罚款3.4万元。积极做好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国税系统的干部认真工作,确保每台加油机改造安装前后计量准确、正常运行。对于部分违反政策规定的加油站进行强制查封,确保加油机税控安装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共对60台加油机、126条加油枪改造安装税控装置,税控装置初始化工作完成。严格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保证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严格按照《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认定一般纳税人。全年共受理306家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认定304家。对1552家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审,年审合格1520家。完善民政企业管理,加强退税审批。全年审批民政福利企业退税410万元。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系统各级稽查部门开展对所辖重点企业和重点大户稽查工作、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等工作,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年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人2934家,查补入库税款合计4764万元。

【信息化建设】  

    市国税局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注重加大科技含量的投入,切实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做好推广CTAIS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夯实工作基础。盘锦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一省一市”CTAIS试点单位,CTAIS软件推广和运行工作从2002年8月开始着手进行了一系列基础准备工作。下发《盘锦市国家税务局推广CTAIS实施方案》,专门成立推广CTAIS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编写上报推广应用总体方案、岗责体系方案、数据准备方案等。在此基础上,做好数据准备、技术准备、人员培训准备、表证单书准备等4个方面的前期工作。巩固完善金税工程。严格执行金税工程操作规程,细化岗位职责考核,按时做好数据采集、清分、比对、传输工作。在征期内,对于数据采集量大、报税可能出现延迟、新办一般纳税人采取重点提醒制度,对于周末、重大节假日有报税时间的,加强工作联系,确保数据采集全面、准确。2002年,盘铞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企业报税率、销项数据采集率、进项发票认证率连续12个月达到百分之百,取得了金税工程开通以来的最好成绩。金税工程工作被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授予“金税工程工作优秀单位”称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的测试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确定盘锦市国税局作为网络版测试、试点工作单位),得到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充分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廉政教育日、典型报告会、看录像片、党纪条规考试、大讨论等多种活动式,进行深入、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聘请全国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作理想信念报告,组织干部对党纪政纪条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召开廉政、勤政典型报告会,培养和树立一大批廉政、勤政典型,用典型教育人、带动人。把握关键环节,增强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汇编》。对外公开廉洁办税“五项承诺”,对内设置“五条高压线”,进一步约束干部的行为。抓住重点环节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干部装修住房申报制、外出旅游申报制和重要节日放假期间车辆封存制。年内,全系统已有270名装修住房和13名外出旅游的干部向监察部门进行了申报。全系统各单位节假日期间,车辆集中封存,有效地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层层签状及廉政保证金制度,强化责任机制。2002年,全系统各单位共签订责任状111份,收取廉政保证金191700元,一线执法人员向所在单位或部门上交廉政保证书434份。加大责任考核力度,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责任考核。年内,共下发3期考核情况通报,在肯定成绩基础上,指出问题和不足,对个别单位给予通报批评。9月,实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以专项执法监察为主,积极开展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查稽查案卷和有选择地到被稽查纳税户核查,监督检查税务稽查执法情况、个体税收定额、停废业管理情况、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全年共检查基层局(所)32个,稽查案卷80宗,检查个体工商业户970家。共查补税款100980元,罚款6574元,课征滞纳金1410元。提出建议17条,帮助建章立制3项,批评教育干部2人。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工作。专门设立局长信箱,开展基层评机关活动,同市检察院建立联防机制,接受监督。重点实施“百、千、万”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聘请100名特邀监察员监督、走访1000个纳税户、发放10000万张调查问卷,主动接受人大、政府、政协、新闻媒体、纳税人、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共走访人大、政协、街道和纳税人1372次,召开纳税人座谈会82次,向纳税人发放廉政执法情况反馈卡300余张,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11180份。

【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做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来开展,提出进一步优化国税形象的工作目标。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严格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制度。突出班子表率作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干部树榜样。加强班子理论建设。中心组学习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5·31”讲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十六大”精神为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各级班子集中学习24次以上,记学习笔记40多万字。7月,举办盘锦市国税系统首届领导干部理论研讨会,就抓班子、带队伍、促进税收工作等方面进行广泛研讨和交流学习,推动了下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载体功能,继续在县分局班子中开展创建基层先进领导班子活动,有效促进县分局班子争先创优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修改一系列有关国税部门的制度标准,编制《规章制度手册》,保证从领导到普通干部、从机关到基层都处在制度的监督和制约之中。加强对干部的“三观”、“三德”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市国税局创造性地实行“工作任务分解立项与督查督办分解立项互动式开展”的工作方法,通过抓落实将各项税收工作分解成税收任务、征管质量、行风建设、班子建设等21项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  

    以优化国家税务形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切入点,在服务措施上求创新,在服务质量上求提高。强化广大干部的服务观念,形成为纳税人服务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组织收入的一种新形式的双重认识,使干部树立为纳税人服务至上的理念。以办税服务厅为重点,不断完备窗口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做到笔墨、纸张、花镜、针线包等样样俱全,为纳税人创造一个舒适的办税环境。先后开展“四个一”(让纳税人办税时“一看就清楚、一听就明白、一问就服气、一办就满意)、“五时服务”(工作时间内准时服务,办理业务限时服务,工作时间外延服务,有应急情况上门服务和即时服务)等活动,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全系统共结助学对子100多个,帮助148名贫困学生重返校园,助学资金10000元。充分发挥载体功能,注重创建实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共产党员岗”、“共青团员岗”和标准化税务所等活动。10月,成功地举办辽宁省行业巾帼建功活动经验交流研讨现场会,市国税局及其直属一分局稽查局综合科分别被省妇联推荐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2002年有6个基层中心税务所(分局)被评为标准化税务所。全系统所有县分局全部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涌现出全国“文明税务所”1个,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文明单位8个,省局级文明单位2个,省级“青年文明号”5个,省“巾帼文明示范岗”2个,省十大杰出青年1人,全国“征管能手”1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人,省“优秀青年卫士”2人,省“巾帼建功标兵”2人,省“三八红旗手”1人。   

 

地方税务

【税费收入突破20亿大关】  

    2002年,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认真落实税收收入计划,坚持税费并重的原则,提高税费管理水平,确保税费征收任务的完成,全年税费收入共完成201594万元,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了历史性的重大跨越。地方税收收入达到116979万元,为计划的101.16%,比上年增收1亿元,增幅10.05%。其中,省、市、县三级收入分别完成12707万元、57813万元、36544万元,为计划的100.2%、104.12%、107.4%。社会保险费收入达到84615万元,其中养老和失业2个险种征缴率分别达到100%和95.5%。税费收入在盘锦地税史上创造了新的记录。

【喜获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执法工作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  

    全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把依法治税做为税收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初步探索并建立比较严密的税收执法体系,税收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税收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工作考核中,连续2年获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信息化建设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大胆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收付汇”软件、“代扣手续费提退软件”和“车船代扣征管软件”等为创新标志,填补了全省空白,在全省征收管理质量考核中,成为全省3家未被扣分单位之一,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岗位资格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  

    各级领导班子积极抓好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搞好全员培训,不断强化思想和业务素质,各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圆满完成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任务,成为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惟一无上访单位,岗位资格考试及格率达98%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

【目标管理考核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积极推进目标管理考核,从日常工作入手,坚持任务到人,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把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衡量、检验各单位工作政绩的尺子。在省局目标管理考核中,4项指标均取得满分,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受到了省地税局的通报表扬。

【两所得税征收成绩突出】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体制后,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分劈和调整收入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应收尽收,积极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全年共完成企业所得税4612万元,个人所得税12970万元。

【软硬环境建设加强】  

    2002年,全市地方税务机关积极开展软、硬环境建设。先后扩建市局办公楼(未竣工)、建成电教室、改建职工食堂,机关各科室配备工作用车,个别县、区(分)局改(扩)建“办税服务厅”。推行“政务公开”、“阳光税收”、“一站式”服务项目。为地方税务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创造优质的工作环境和服务环境。保证税收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迈进。

【税收宣传工作力度加大】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积极搞好税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税法知识。成功地举办“地税晨光”、“鹤乡之夏”大型文艺汇演,被省局评为税收宣传“优秀项目奖”。充分利用“盘锦地税网站”和“税收研究专递”刊物,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活动向更高的目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