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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8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0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按照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宣传部关于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活动和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防灾减灾日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2026年5月12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一、试鸣时间

2026年5月12日12时00分至12时15分。

二、试鸣范围

全市城区

三、试鸣方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间隔时间为3分钟。

12时00分至12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1个周期(180秒);

12时06分至12时09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1个周期(180秒);

12时12分至12时15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实施。联系电话:2680399

特此公告。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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