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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汽车消费补贴新政

发布时间:2025-06-1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63

日前,市商务局发布新的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此次补贴政策采取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金额为157.6万元,可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兼得。

此次补贴政策规定,从即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全市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价格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价格10万元-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500元;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消费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内使用,不可与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3C购新补贴政策叠加使用。

消费者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汽车消费补贴将发放至“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账户内,消费补贴有效期为领取成功后30天内。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不返还优惠券,该次优惠视为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