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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总河长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6-19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0

6月19日,全市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河湖治理保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以高水平治水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王炳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邢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治水兴水事关发展根基、民生福祉、生态安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是保障民生福祉、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守护河湖健康生态是落实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盘锦的现实路径,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切实筑牢河湖安澜防线。要坚决整治河湖治理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切实将“河湖长制”转化为“河湖长治”。要全面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源替代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构建高效、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要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严格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修复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要全力加快补齐防汛短板弱项,充分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加快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河湖长制向“有能有效”转变。要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河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健全组织体系,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模式,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巡查督导,清单化整改问题,科技赋能监管,提升河湖监管精准度和效率,对于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基础保障,将河湖管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河湖执法有力有序。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总河长令(第7号)》,宣读了《盘锦市总河长令(第8号)》,通报了2025年度盘锦市河湖长制监督检查结果。

市领导韩尚富、张涵、周伟山、胡振乾、孙得胜、黄薇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