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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喜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发布时间:2025-05-2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47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继2017年成功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后,盘锦市凭借扎实的创建成效与多年的拼搏奋斗,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又一次擦亮这个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创建难度最大的“国字号”招牌,顺利实现“三连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此次蝉联不仅是对盘锦长期以来以“绣花功夫”推进精细化治理、强化城市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对百万盘锦市民文明素质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盘锦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促进市民幸福指数与城市文明指数双提升。

盘锦紧扣民生需求,多维度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全面铺开,交通秩序提升持续发力,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广泛开展……这些举措助力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文化品位、生活质量实现全方位跃升,真正让文明创建成果惠及千家万户,让城市既有“面子”又有“里子”,既有“颜值”更有“内涵”。

此次表彰大会上,盘锦的“文明答卷”成绩斐然,除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外,大洼区唐家镇等7个镇村、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等9家单位、陆万长家庭等2户家庭以及盘锦市魏书生中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分别新获评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字号”荣誉,35个上届典型经复查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涵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全部荣誉类别,全面展现了盘锦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同发展上的卓越成效。

盘锦市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丰硕成果,不仅为百万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更以文明力量赋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未来,盘锦市将以此次蝉联为新起点,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文明建设内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奋力书写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壮丽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盘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