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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将采用余额还贷法购房者还贷简便利息减轻
发布时间:2003-10-13 20:59:06阅读294次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今年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将重点推广余额还贷法,这一新举措大大简便了广大借款人的还贷手续,也使借款人的利息负担有所减轻。
采用余额还贷法,借款人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提取还贷委托书。具体程序是:借款人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一次性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贷款银行按照归还贷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借款人月还款额,随后借款人按照新的月还款额逐月进行不间断还款。在还款中,可以选择按原月还款额还款,缩短借款期限;也可按原剩余期限还款,减少月还款额。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还款利息是按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相比逐月归还贷款的办法,减少了计算利息的本金余额,利息支出相应减少。据了解,本市银行全年办理余额还贷手续,市民无需像以往那样集中在一两个月内办理还款手续。
考虑到部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借款人除可选择上述不间断还款的余额还贷法外,也可选择若干月停还的方式,停还月数为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与月还款额的倍数,停还月份结束后,借款人应继续正常还款。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提取还贷方式,有利于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利益和贷款资金的安全回笼。今后,多种提取还贷方式将并存,供借款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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