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规定:
随着油田职工居住环境的不断改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越来越多。为了规范管理,对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做如下补充规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当年购房,支取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在油田矿区购房应提交:买房发票、售房合同、产权证。
2、外埠地区购房应提交:买房发票、售房合同、产权证、契税证。
3、盘锦市地区购房应提交:买房发票(手写无效)、售房合同、买房协议、产权证。
4、通过银行贷款购房应提交:买房预售发票、售房合同、银行贷款手续。
5、结清银行贷款应提交:本息已清单据,并且支取金额不能超过还贷金额。
辽河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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