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显 文
 

    周显文,1969年出生,山东日照人,辽宁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于1988-1992在西南石油学院管理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于1999-2003在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学习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03年至今攻读博士学位。

    于1993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CPA)考试,1999年通过国家注册评估师(CPV)资格考试,2000年通过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2005年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1992-1995在辽河石油学校计财科任教会计与经济法课;1995-1996在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从事会计工作;1996-1999在辽河油田局机关经济研究所从事财务分析与管理、经济研究工作,参与“辽河油田(000817)”A股上市工作;1999-2000任职于盘锦辽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与注册评估师工作,并兼职律师。曾任辽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3至今从事律师工作和教学工作。

    多次讲授公司法原理与案例分析、纳税筹划、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课程。潜心研究各类经济合同策划、合同纠纷的解决、疑难经济案件、民事诉讼,特别专注于税法及公司法律事务的研究,多次参加各类公司的组建谈判、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协调解决公司股东间的股份纠纷案件。在涉税案件、金融案件、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以及公司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中屡屡发挥了专业法律服务的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