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传恩,男,1960年出生。民进会员。辽宁师范大学毕业,法学士学位。辽宁法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盘锦市政协委员、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法律顾问、盘锦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盘锦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全省律师界首倡做学者型律师,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将环境保护做为主导业务,用法律武器为市政府生态立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在全国、全省及本地有影响的案件。如“8.29”涉黑案、“5.13”集资诈骗案等。信守始于诚信,止于至善的服务理念。

许 传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