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大洼区部分公交票价的通知
盘发改发〔2025〕194号 自2025年9月23日起实施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为增强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我市城乡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促进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城区部分公交票价调整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标准
1.将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调整为2元/人·次。
2.将T线路(包括T1线路、T2线路、T3线路)调整为起步里程15公里(含15公里)以下的票价为2元/人·次,15-30公里(含30公里)的票价为4元/人·次,30-45公里(含45公里)的票价为6元/人·次,45公里以上的票价为8元/人·次。
二、票价调整后实行的优惠措施
1.根据《盘锦市老年人优惠优待规定》(盘锦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60-69周岁持优惠卡全天不分时段享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持优待卡不分时段,享免费乘车。
2.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盘政办发〔2022〕11号)有关规定,残疾人享免费乘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武警官兵不分时段免费乘车。
4.根据《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有关规定,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不分时段免费乘车。
5.根据《关于调整城市公共交通、游览参观点、文化娱乐等场所儿童购票线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51号),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6.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落实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三免”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无联办〔2025〕2号),无偿献血荣誉获得者持“三免卡”享免费乘车。
7.国家和省、市有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票价自2025年9月23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加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以调整公交票价为契机,持续抓好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三)扎实做好票价公示
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于调整票价的公交线路,要在公交站牌公示线路票价,同时,在车厢内外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