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年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0139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1-17
主 题 词:

盘锦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151

  2019年,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公安面向群众”的服务理念,特别是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当先锋、打头阵、当排头,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市公安局围绕优化营商、扫黑除恶、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安保维稳等业务职责,始终坚持主动公开贴近百姓生活、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公安信息。全市公安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70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收到各类咨询、诉求总计1660余条(民心网诉求800余条,按时办结率100%)。其中,盘锦广播电台播出《警方在线》栏目57期,盘锦日报刊登《公安专报》4期,盘锦广播电视台播出《直通警界》栏目19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规范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盘锦警网”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流程、联系方式和申请途径等事项。2019年办理了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答复完毕,申请人表示非常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开通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等专栏,做到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具体、更彻底。同时,充分利用“盘锦公安”微信公众号、“盘锦网警巡查执法”微博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阵地、提升公开时效。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依托大数据、自助应用等新兴领域,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实体标杆店模式,先后整合交警、治安、出入境等12个警种部门156项政务服务事项,除有场地要求的以外实现服务事项进驻率100%。同时,率先将市、县区、基础派出所三级公安事项要素细分到“最小”,编制了公安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用公安服务指南指导企业和群众一次准备所有要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明确承办警种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制度,加强对答复文稿的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办理水平。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9件、政协提案主办件6件,办复率、解决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已全部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市公安局起草并发布了《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和《盘锦市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图解、视频等方式,与政策文件互为链接进行深度解读。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召开了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等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亲临现场、详细解读,确保了各项政策的顺利开展。


  (七)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5月15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征求群众意见、解答群众咨询,发出宣传册1000余份,征求意见50余条,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1

 7693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1

 699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2

 531147

行政强制

 6

 0

 114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1738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重视不足、工作方法创新不够、公开能力有待提升等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强化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对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进行解读、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快速反应与协同联动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是一审”的原则,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二)打造新媒体平台。把新闻媒体作为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和使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8890热线等咨询答问库,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强化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掌上办、快速办”。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民意营商”“法治营商”“智能营商”“高速营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完善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一所一特”警务战略,推进基层警务公开;推出更多的便民利企新举措,让更多的事项实现“鹤乡通办”。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