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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4969

  清明节临近,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20〕44号)要求,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烈士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即日起暂停祭扫活动,殡仪馆继续停止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


  二、广大市民要自觉按照本通告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烈士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鼓励采用家庭追思(如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悼念遥祭等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市鹤栖园公墓为市民提供网络祭祀和代亲祭扫服务。


  三、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群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暂停祭扫服务相关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劝导祭扫群众采用其他方式祭奠逝者。


  四、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林地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农田坝埂焚香烧纸、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荒等一切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行为。


  五、各县区(经济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和林区防火等方面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积极协调民政、公安、农业农村、气象、应急、林湿、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大动态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规祭扫引发的疫情传播和火灾事故,将对肇事者依法从严处理。


  六、殡葬服务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殡葬服务科:0427-2886533


  市殡仪馆:0427-3894911


  市鹤栖园公墓:0427-5624444


  市陵园公墓:0427-3890678


  大洼区殡仪馆:0427-8840147


  大洼区龙凤园公墓:0427-8844444


  盘山县启福园公益性公墓:0427-593188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