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工作的通告
经盘锦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督查时间(2018年7月10日 — 12月1日)督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27-2807117,专门邮政信箱:盘锦专用信箱0008号,邮编:124010。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 — 17:00。
盘锦市生态环境督查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