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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乡村”建设绘就村民“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1-04-1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0

  毗邻大辽河湿地、远近闻名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大洼区平安镇平安村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发展生态产业。2020年,村民人均收入超过3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文明村,荣获国家级生态文化村殊荣。这是我市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快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让生态文明为村民走上幸福生活铺路架桥,生态建设已经成为村民致富、乡村振兴的一条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我市有4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227个村获省级生态村。

  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乡村生活实现“城市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燃气、供水、生活垃圾集收运处理、污水处理、客运公交、通信6个方面城乡一体化工程,用坚实的步伐走出了一条符合独具地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城乡一体的垃圾集收运处理体系,在全市农村建立起“户集、村收、合资公司统一收运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全市农村群众天然气使用率达100%。城乡客运公交实现一体化,建设连接城乡四通八达的公交体系。

  深入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实现垃圾“资源化”。我市在盘山县甜水镇南锅村和大洼区榆树街道曾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试点,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燃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就地堆肥还田,可燃垃圾送垃圾气化站制气,其他垃圾保洁员二次分类,资源化利用。目前,试点村95%的生活垃圾实现了资源化利用,村内达到了无垃圾填埋场、无传统垃圾箱、无垃圾的“三无”目标,村民环保意识和文明程度得到普遍提高。目前盘山县甜水镇已在全镇推广,全市正在筛选出的26个行政村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全面提升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整体档次,生态村建设实现“示范化”。在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提升和完善这个主题,实现了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一批、提升一批、完善一批。通过高标准实施村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提升工程,全力打造26个“生态良好、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业发展、管理到位、宜居宜业”的示范村,提升63个行政村建设标准,完善187个行政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构建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生态村建设实现“长远化”。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常设管理机构和村屯维护管理人员队伍,确保各项建设实施到位、指导到位、管理到位。建立长效管理保障机制,市住建、农委、环保、畜牧、交通等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21项长效管理制度,明确层级职责,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县区、经济区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建设与管理。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宜居乡村建设和管理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保障保洁员工资和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用。